怎麼看也只是把保固條款的重點額抽出來讓車主先確認, 免得之後出問題來魯小小而已.
理論上應該會有一份包含這些保固條款的文件在交車之前讓車主簽名同意才會交車,
但是一來字很多大家未必見得會看, 二來條文不會寫很很白話, 大部份人不見得看了會懂.
不簽這張, 叫大家自己去看文件, 是絕對不會看的. 一旦出問題, 車廠照保固條款執行,
車主會不會又說車廠坑人?
話先說在前面大家講清楚不好嗎?
關於樓主在意的3.3條, 所有車廠的保固條款都是這樣的. 不過不是你一改保固就失效,
而是改的東西「導致」需要保固的故障, 改裝跟出保固的問題有關聯的才可以用這條不出
保固. 例如改音響結果機械部份故障, 原廠就不能說因為你車主改音響所以這個才會壞掉,
除非能提出故障原因跟改裝有關.
比較可能遇到的問題是車主改晶片, 結果引擎動力部份出問題, 這種規格外的改裝,
原廠該不該保固?
以行車記錄器來說好了, 可能有人會去裝那種熄火還能繼續監控的,結果不小心把電瓶的
電耗完, 電瓶掛掉, 那出不出保固?
這一點我認為樓主可以進一步的去問, 因為之前也有因為故障的部份跟改裝不相關但車廠
拒絕保固的問題,上法院之後車廠敗訴.
而且, 不知樓主您對VAG車系的暸解有多少?
不是每個人都知道VAG的車連燈泡亂換都會亮故障燈.
換電瓶也不是直接電瓶拆起來換一顆新的這樣, 是要用不斷電的換法.
音響更是不能給不懂的師傅亂剪亂接, 車子的電腦會亂掉!
應該不是每個會買VAG車的準車主都做足功課的吧? 所以這個3.3條不合理嗎??
與失敗為伍者,天天靠盃都是別人的錯。
與成功為伍者,天天跟失敗切磋直到不再出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