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沒問題, 買家有問題!買低賣高天經地義, 但是, 前提是你沒有合約在身!!你都已經下單了, 有約的狀態下又去談了另一單?!以同公司的立場下當然沒辦法讓你這樣搞!你要的話要先去退掉前訂單, 之後再去談新訂單才對而不是前張單你要留, 後張單你錢要省, 業務當然不爽花了時間成本卻一無所獲....
mark520 wrote:真好笑欸,汽車漲價就說啥台灣是自由市場,消費者找比較好的菜單就要被說不道德?啥邏輯? +1之前還有車商是留電話地址後就一定要跟他買,100萬的車子就算別間就算便宜20萬也不能買,除非換名子不過你應該會被砲...在網路上大部分人都認為這個淺規則是對的..但如果今天你是去三越專櫃買個旅行箱,看到對面微風專櫃便宜了20%,馬上回去退掉跑去那邊買怎樣都不會被罵如果被店員罵了上網也是大家都支持...
atoss888 wrote:有問題的有兩個人一...(恕刪) 就算他在現場講你要告他甚麼???不道德是一種比較形容詞就算檢察官心情不好看對方不爽決定弄死他你要怎麼說服法官,你因貪圖價錢毀約導致兩個業務傷害同業感情這種事情很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