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廠為維護廠內合諧,都有這種內規,你簽下名後,之後的改單(被搶單),都會算在前一位業務的帳上。以避免業務『亂搶自己人的單』。所以你簽了名,系統內就有記錄,再來取消,又沒告訴第二位業務,讓他裏外不是人。的確不道德。現在你找第三位 skoda 業務,如果沒先告知這件事,他也會幹叫你。
我也覺得是樓主的問題比較大有些品牌是你一旦被輸入系統了,就鎖住了同事之間不能搶的,就是要避免"網內互打"硬搶單還會被公司懲處的他如果不知情的狀況下真的賣你車、搶了同事的單,他可能在公司內就事情大條了~~這不是潛規則,而是公司內明文規定,沒什麼好爭的,要馬比完在下定,不然就換名字買如果你不認同他們公司的這樣規定,就不要買他們家的車而已但是在台灣的車業"大多數"品牌都有這樣的規定,SKODA也不是特例
樓主原文:----6月中在高雄Skoda訂了一台Karoq,經親戚介紹一位臺南的業務,他開的條件比高雄好,基於消費者心態當然是跟條件好的買,在高雄退訂之後,回家的路上臺南業務打來:----依照字面上來看順序是:1.高雄已經訂車2.再去與台南業務談(不知是否已下訂?)3.高雄退訂4.台南業務打來基本上樓主應該是要先去高雄做退訂動作,因為台南業務可能在系統中發現樓主已經高雄訂車(當時還未退訂),樓主又去找他談買車,當然會不爽,只是業務講得比較直白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