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是作者想收,出版社卻不肯(看爆漫王裡面的情節就有提到出版社的做法)
出版社是為了賺錢,希望作者一直畫下去
作者簽的合約主要內容應該是不能幫別家出版社畫,版權屬於該出版社
還有什麼綁住作者嗎?
作者想收時,為何不學獵人的富奸擺爛

是怕責編失業嗎?

集英社為何拿富奸沒皮條


Flyer001 wrote:
有很多好看卻爛尾的漫...(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