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ta1234 wrote:
我有回應您說的這句話..我說
"我希望"..如果是這樣我就能接受
您真的有認真看嗎?就在上一個回應..
因為"我不希望"無條件..我希望"做出1-click應該要寫條件甚至審核"..
我想..我對我自己說的話沒有任何自打嘴巴的地方..
重點不是您希望還是我希望,重點是APPLE定調無條件退款
看樣子有人真的都一直『搞錯重點』,APPLE定調了那您還希望什麼?
那這個不也是一種跳針?在APPLE無條件退款的前提之下,您希望的都一廂情願,我說錯嘛?
您所希望的東西目前看來就是違法了,這樣說可以吧?
hata1234 wrote:另外..吉米丘那篇.我只是要告訴您.30天並不是我說的..
您不須要拿30天來酸我...了解嗎?
所以說到底,就是『人云亦云』了嘛,

結果您後來有去看開發者合約了嘛?
您是開發者不是應該有簽過這東西?我單純使用者我不需要擔心這問題啊
另外,您貼的那篇我看了幾頁,發現了 北市府的問與答
這篇看一看,我想這串討論可以停了吧?繼續下去也沒意思了,您擔心的市府都有回覆了
如果您願意在轉貼連結之前看一下...
hata1234 wrote:我覺得我們對言語的認知可能有所不同..
我一直覺得我對您說的話..與跟您解釋的事情..您無法理解..或是我打的字義..
可能太過於大陸用語..過於低俗..您小學畢業後就不再使用.所以也不大了解吧..
可能因為我是大陸人吧..我剛來台灣..我只看了幾天的兩岸每日一詞..
扯那麼遠幹嘛..有點無聊,前幾頁不斷說人跳針,您自己也跳很大吧.....
說到底,您到底開發了什麼軟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