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謝您的來信。我是 Yvonne。我明白您並不是有意要購買 “TeamViewer Pro HD“ 同時也造成您的不便。但別擔心,我很高興能協助您解決此事。
在審核過您的個案之後,我們決定退款給您,依照 iTunes 商店交易條款,雖然在您購買之後就不能再反悔,您的情況符合 iTunes 商店交易條例的例外狀況,我們會在五至七個工作天之內退回 139.99 美金到您的信用卡賬戶。
iTune 商店提供警告訊息,在您購買時確認您是否真的要購買。您可以選擇是否關閉警告訊息,如果您要確認該警告訊息是否是開啟的,依照下列文章的指示,您可以重新設置警告訊息:
Resetting iTunes Store warnings
http://support.apple.com/kb/HT1734
再次謝謝您。希望有幫到您的忙。若仍有問題,立刻回信給我,我會很高興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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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保護
付費APP適用7日無條件退費規定是否可能造成消費者濫用,在7日內把遊戲打破關、電子書看完,然後馬上退費,嚴重破壞網路交易秩序?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
發布日期:2011-07-06
北市府並不是從現在才開始進行網路消費秩序的管理,從去(99)年下半年開始,北市府針對PCHOME、Yahoo等各家網路銷售平台業者的服務條款進行追蹤,並且要求各家業者修正其網路銷售服務的定型化契約,落實消費者保護法7日鑑賞期的規定,並且都獲得了善意的回應,至今也沒有因此發生嚴重破壞網路交易秩序之情形。
事實上,APP的平台商其實可以透過系統同步等功能,定期或不定期地檢視手機內的軟體(所以智慧型手機才能主動提醒使用者要去平台上更新軟體),消費者如果要求退費後卻沒有刪除相關的手機APP,手機平台業者很快就可以發現,並且否決其退費的要求,甚至是課與違約金,這在技術上完全沒有困難。
也許會有極少數的消費者濫用這個機制,但是不能因為有極少數的人是奧客,就把所有的人都當作奧客,並且因此否定我們依法所應享有的檢視以及退費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