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救~誤買軟體寫信至蘋果要求退款,這樣回應的意思是.....

有時我們大人才剛用完時,有輸入密碼過,又連續使用.
馬上就交給小孩使用. 好像5MINS內,可以不用再輸入密碼.

我也是前不久才被小孩不小心去買到了一個超級工業用的計算機軟體.

過了半個月看到帳單.趕緊寫信告知.也是1天內即回覆.也已有退款.
效率還挺好的.
不是有意批評

那麼大的一家公司,連一個可以發中文信(先不要說簡體還是繁體)的客服都做不到嗎?
說實在的,有點誇張。

試翻,詞不達意勿怪。

多謝您的來信。我是 Yvonne。我明白您並不是有意要購買 “TeamViewer Pro HD“ 同時也造成您的不便。但別擔心,我很高興能協助您解決此事。

在審核過您的個案之後,我們決定退款給您,依照 iTunes 商店交易條款,雖然在您購買之後就不能再反悔,您的情況符合 iTunes 商店交易條例的例外狀況,我們會在五至七個工作天之內退回 139.99 美金到您的信用卡賬戶。

iTune 商店提供警告訊息,在您購買時確認您是否真的要購買。您可以選擇是否關閉警告訊息,如果您要確認該警告訊息是否是開啟的,依照下列文章的指示,您可以重新設置警告訊息:

Resetting iTunes Store warnings
http://support.apple.com/kb/HT1734

再次謝謝您。希望有幫到您的忙。若仍有問題,立刻回信給我,我會很高興您服務。

說真的 要怎樣退款阿?

我到現在還不知道怎麼退款耶!
wasilinpapa wrote:
不是有意批評那麼大的...(恕刪)


寫中文信也通,你寫中文他們就回中文,寫英文他們就當然回英文。只不過是簡中就是了。


可以寫中文,其實版上也有寫中文給退的案例
目前的狀況是退款介面沒有中文(所以很多人以為一定要寫英文),這是Apple需要改進的地方

wasilinpapa wrote:
不是有意批評那麼大的...(恕刪)
C'est La Vie! 法文「這就是人生啊!」
changjudd wrote:
這是你自己合理的認為...(恕刪)


我覺得他翻『下不為例』真的翻的很不錯,不行嗎?

你到底是在揮什麼?這是重點嗎?

你英文好我看得出來~還是要我們都讓開給你專業的來?~

我建議你也可以去買這個軟體,然後跟蘋果要求退款

然後再重複做N遍看看,來證明這個例外到底是你講的例外還是他翻譯的例外

MagicBurst wrote:
我覺得他翻『下不為例』真的翻的很不錯,不行嗎?
你到底是在揮什麼?這是重點嗎?

行,你爽就好,反正只管自己爽不管對錯的人也不是只有你一個
我不想揮什麼,我只是覺得正確的事就要說出來
重點是什麼?
我的重點是他翻譯的對不對
你的重點是你看得爽不爽
沒錯吧
其實你大可以接受他翻譯的不太正確,但是你卻看得很爽,並沒有衝突吧


你英文好我看得出來~還是要我們都讓開給你專業的來?~

如果你願意那就最好
不過依我看你這種喜歡自爽大過正確性的性格來看
你應該是不願意吧
7天之內千萬不要擔心不退費,而且也不需要說明理由,因為我們有偉大的台北市政府保護我們消費者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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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保護
付費APP適用7日無條件退費規定是否可能造成消費者濫用,在7日內把遊戲打破關、電子書看完,然後馬上退費,嚴重破壞網路交易秩序?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
發布日期:2011-07-06
北市府並不是從現在才開始進行網路消費秩序的管理,從去(99)年下半年開始,北市府針對PCHOME、Yahoo等各家網路銷售平台業者的服務條款進行追蹤,並且要求各家業者修正其網路銷售服務的定型化契約,落實消費者保護法7日鑑賞期的規定,並且都獲得了善意的回應,至今也沒有因此發生嚴重破壞網路交易秩序之情形。
事實上,APP的平台商其實可以透過系統同步等功能,定期或不定期地檢視手機內的軟體(所以智慧型手機才能主動提醒使用者要去平台上更新軟體),消費者如果要求退費後卻沒有刪除相關的手機APP,手機平台業者很快就可以發現,並且否決其退費的要求,甚至是課與違約金,這在技術上完全沒有困難。
也許會有極少數的消費者濫用這個機制,但是不能因為有極少數的人是奧客,就把所有的人都當作奧客,並且因此否定我們依法所應享有的檢視以及退費權。

digo0113 wrote:
過了半個月看到帳單,趕緊寫信告知,也是1天內即回覆,也已有退款...(恕刪)


目前北市府則是爭取到7天內退款,到底讚在哪裡?

記得我之前退款也是只寫了不適用的理由,也沒被刁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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