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居然這樣做,對蘋果與其他大廠會有什影響?


esniader wrote:
跟美國客戶在聊天時提...(恕刪)

所以聖誕長假之後,是許多供應商的夢魘...
很多聖誕禮物用過之後就當成垃圾拿去退費
難怪美國浪費的資源是世界最多..
因為消費者保護做太過頭了...簡直到了腦殘的地步
個人覺得每個軟體可以退貨1次比較合理

這樣要是買到騙錢的軟體退費會比較方便

但退過一次以後再買就代表己經試用過一次了

而且是想清楚要用才會再買

所以退第二次就比較不合理了

四小昕 wrote:
北市府人真是太好了,以後買軟體都不用錢了...(恕刪)


建議,

還可以多發幾篇文章像

pCHOME 真是太好了,以後買電腦都不用錢了
東森購物真是太好了,以後穿衣服都不用錢了

愈聳動的標題愈好

不是嗎?
換個角度想,Apple為何不怕你7天內退費?
因為app store遊戲真的比android market的好玩太多了!
反觀android market,排行榜上永遠都是那幾款遊戲,
其中個人認為好玩的屈指可數,大多都還是從ios移植過來的,

android開發者與其擔心7天內被退款,
怎麼不想想如何做出內容更豐富的遊戲讓大家心甘情願掏錢?

最後,我覺得不要有那種貪小便宜的想法,
沒必要為了幾塊美金作賤自己的人格,不是嗎^^
我相信台灣人不至於到這種地步。

(小弟有ipod touch跟Acer A500)

kd023717 wrote:
個人覺得每個軟體可以...(恕刪)

http://nccc.cool3c.com/article/48672

"由 Casper 於 四, 2011/07/14 - 9:46pm 發表

Kerash Huang wrote:
應該要限制退費條件跟時間、次數才對
對用戶尊重也要對開發者有一點基本的禮儀才對啊...

這個建議真的不錯!
可惜我覺得髮龜會恐怕不會這樣彈性的搞,因為這一下去,很多電子商務的可能都會跑出來要糖吃
除非有更全面的修法,不然目前這樣的玩法應該是對主管機關最方便的......."


癮科技的網友和編輯也這麼想!
但是...嘆
北市府這種邏輯,是否適用在從網路上以任何形式購買的任何軟體?所謂任何形式,包括從網路下載的軟體以及從網路購買實體光碟的軟體。所謂任何軟體,包括電影、音樂、遊戲以及任何需要儲存媒體的產品。

比如以下幾種狀況:
1.從網路購買的藍光電影,七天內可以無條件退貨?
2.從網路購買的音樂CD,七天內可以無條件退貨?
3.從網路購買的遊戲(不是小遊戲,我是指PS3一套至少五十美金以上的遊戲),七天內可以無條件退貨?

如果只限定在幾塊美金以下的軟體,而且還限定在特定網購平台,又限定在必須是網路下載的購買形式...那我覺得目前影響還不會太大。但真有這些限定條件嗎?如有的話又為甚麼要作如此限定?

Mechaome01 wrote:
北市府這種邏輯,是否...(恕刪)


我想表達的就是你這種意思,難道以後全部都要跟進了?

是在質疑北市府

而不是裝沒看到APPLE的協議,來這亂發文...
真無聊,國家不進步的原因。

這種也能聊,呵呵!
嗯,大大加油,以後如果微軟也變成有七天試用,你也可以努力的用完七天就不要用了,OFFICE也一樣你打完作業就可以退掉以後都不要在用了....
一個好的軟體因該不是七天內讓你玩完就不想在碰了吧,反到是爛的軟體才會害怕七天條款吧,還是老話一句,今天如果日本及美國是七天內無條件退,而台灣沒有,到時不知大大你會不會說,好在台灣不讓人家退真好,這樣所有的軟體都只在台灣賣,不會想賣到日本或美國,台灣人民這種被人吃死死的真是有夠好,當怨大頭也是有夠讚.

winkings wrote:
換個角度想,Apple為何不怕你7天內退費?
因為app store遊戲真的比android market的好玩太多了!
反觀android market,排行榜上永遠都是那幾款遊戲,.(恕刪)


我覺得這不是主要原因~~

android好玩的遊戲還是很多,好用的程式還是很多~~

我到現在付費附了不知道幾百了,因該快1000了....(愛玩賽車)

我桌面一半以上圖示,是付費軟體.....

比較不好的真的是有,可是大部分都不用$$
一山還有一高,雞蛋還有雞蛋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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