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講得很清楚
是"借的"
不是送的阿==

如果是借的
後來分手了
我應該也會要回來(看該物價值及意義)

如果是送的
除了男人就是要大器外
法律上該物就已是ex的了
怎麼要都沒用
(看著ex拿當年我送她的G12跟歪果人合照,縱有萬般幹意,也只能長嘆)

回文要看清楚阿(茶)
其實不管借的還是送的,我覺得都拿不回來啦,只是一直看他到處打卡跟別人的照片就讓我很想整他一下!!!就這樣而已囉!!
這種事情看多了。當初改個口,大氣一點用送的,態度上也別讓人家覺得好像是"買賣交易",還要有對等的對價關係,給了一隻4S, 對方就要回報你什麼,如果是這種態度誰不跑啊? 這樣感情不會長久真實的。

當然你可能遇到"玩家",她用借的說法坳你送她,不過你既然敢跟"玩家"對玩,被玩了就要輸得起,下次找個"玩家"玩贏她就好了,別小裏小氣的走不出來,不過只是場好玩的遊戲而已!
一隻手機22000
一個月工作19XXX(服務業均薪)
你要幫他工作一個月又3天左右
合理嗎?

男人不一定要裝面子大器
知道自己的裡子
面子就只是面子

借就是借
送就是送

一理行遍天下.沒人會怪你

怪你的人.沒將心比心的人.風涼話的人
小人也
1. 當初有講清楚是借給她的,那直接跟她拿吧 ! 沒什麼不好意思的
( 把她的東西打包,然後送環給她...順便拿回你覺得是借她的東西! )

2. 當初講明是送的,就大方點...別計較太多 !
( 既然給了就別討了吧.. )

3. 尋找自己的iphone 這項功能,可以透過刪除帳號的方式停用 !

milan_755136 wrote:
如提,想請問大家,借...(恕刪)


直接鎖定後再連絡請她將手機交還,如果當初該部 iPhone 4S 的序號有經過你註冊,更可以要求其歸還手機。不然直接告她侵佔。

至於砲費?
一庭光律師費 NT$ 5萬。 告她侵占??!!! 想想報案出庭時一堆人看樓主的眼神, 還真要有很大的勇氣!

樓主加油,大家口頭支持您,就告她侵占! 不如乾脆告詐欺比較猛(刑事喔!)!
要是我
我也會覺得很不爽...
畢竟錢難賺
男人就一定得大器嗎
這也太刻板印象了吧
大家不是自己遇到都可以講得雲淡風輕阿

我覺得說是送當然不能要回來(多丟臉)

但如果當初說是借
就應該要討回來

這不是男女朋友或曾經是男女朋友的問題
這是誠信的問題
更別提什麼炮金了
講這種話的人不覺得自己很低俗嗎?
如果男女對換
女方還說那當作給你的營養費哩
說的對! 不過打腫臉充胖子的男子實在太多了。 我倒覺得打腫臉充胖子其實還好啦,哪個男人追妹妹的時候沒有(我也會啦!)只是千萬不要追女朋友時裝大器要面子,屁股後面還偷偷的帶本記帳簿,準備翻臉時拿來事後算總帳(結帳!),那就太下賤了。

各位網友,別對號入座,我可沒說任何人!


風中一匹狼 wrote:
男人不一定要裝面子大器
知道自己的裡子
面子就只是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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