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斯牛奶 wrote:
嘿嘿!素地!正是小弟...(恕刪)
感謝你“生動”的敘述,雖然看到後來有點頭昏,哈~~~

我的原則是衝分數時台灣選手一概拒打,那天是從第一降分到四萬,所以都可以打。而我對打的習慣是贏了我也不會跑,還會繼續打個幾場,給對方上訴機會。除了用分身和比較高分的台灣選手對打外,我也不會放水的,不管是我擺爛、或是吃鐵球,輸了就是輸了。輸給對方之後,我通常也會繼續打,看看對手是否那麼強。若是外國選手,就想辦法砍個八場十場回來補分:台灣選手的話就打個三、四場觀察一下就好,當然碰到強的還是會翻船的。
至於你又回來約打,心態上不怕而勇於挑戰對手,這點我很肯定,至少不會像YO大所說贏一場就落跑的玩家那樣投機。這幾天碰到一些,連台灣的也有,唉~~~
會緊張是正常的,但跟高分的打給自己過大的壓力則大可不必,17/3的分差再加上面子問題,我們應該更緊張吧,不是嗎?
順便提醒大家一下,板上高分的同學不少,他們也願意和大家切磋,但是請低分的玩家體諒WP得來不易,上線時間也有限,加上每個人都有打或不打的原則。所以約他們時如果接受當然好,若拒絕時也不要介意。如果你夠強,我相信很多國外的玩家等著你去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