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消保官要求蘋果及Google,給予付費APP7天鑑賞期和退費機制。法規會今天表示,蘋果善意回應,同意修正定型化契約,在7天內可無條件退費,創下全球首例。
台北市政府法規會今天表示,台灣iPhone、iPad消費者,今天起享有購買APP(手機應用程式)後,在7天內無條件退費的權利,消費者不必再擔心買到有瑕疵的APP或無法退費。
與業者協商1個多月的台北市法規會主委葉慶元表示,經向蘋果律師詢問,此修正目前僅適用於台灣地區,這是台灣引領全球消費,爭取APP付費軟體權益的一大進展,更是台灣消費者的勝利。
法規會表示,蘋果上午在網路上公布修正其定型化契約,「您得自產品收受之日起7日內,取消對產品之購買。在您通知iTunes您已刪除產品所有備份之前提下,iTunes將會退還您已支付之價款。自您取消購買時起,您不再被授權繼續使用該產品,此項權利不可拋棄。」
檢察官出身的葉慶元表示,依蘋果的修正契約中,「您得自產品收受之日起7日內,取消對產品之購買。」意謂是無條件退費,與蘋果之前「有條件」、必須提出理由才退費,有很大不同。
此外,之前許多消費者反映蘋果的申訴機制複雜,且不提供中文服務,構成技術上阻擋。葉慶元表示,希望蘋果在修改服務條款時一併改善,讓介面能提供更親切、便捷的退費流程。
北市府向蘋果及Google要求提供7日鑑賞期和退費機制,起因於月前蘋果的Apple Store提供一款App軟體「超級手機號碼追蹤器」,遭民眾批評無法追蹤,難以退費。北市府認為蘋果、Google透過網路銷售定型化契約,限制消費者網路買賣退貨的權利,已違反消保法,去函要求改善。
蘋果肯這樣做
那google是否也會肯
雖然會造成部份app常被退的問題
不過如果內容夠好夠實用
應該也沒有人想退
問題是.退了我手機裡的還是可以用喔...嗯..IPA也還存在電腦吧.只是升級有問題
拒買三星.拒買htc
若是有人利用這個機制,下載App之後予以破解,再要求Apple退費,Apple那吃的消呢?

可見Apple已有新的保護措施,可以由App Store控制iOS中的軟體使用權限!

不知道App的價格是否會跟著調漲呢?
一念天堂,一念地獄,爾旨得成,在地若天

kuocp wrote:
台北市政府消保官要求...(恕刪)


很欣賞APPLE尊重台灣相關法律的善意保護消費者的作為及風範,
以行動表示支持,
與親友於近日均採購一支iPhone4行動支持.
那一定會有一堆人先下後退...找一堆藉口跟理由
人心...
封閉系統怎麼跟開放系統混為一談?
想想google的android沒賣錢,卻要搞這種爛攤子也滿可憐的
01鄉民看不懂反話也沒念過理化 嘖嘖嘖

Jimmy_Sung wrote:
若是有人利用這個機制,下載App之後予以破解,再要求Apple退費,Apple那吃的消呢?


你想太多了~想用免錢的不用這麼麻煩~JB後裝了XXX就有一堆可以用了
這次改變販售規則還蠻有趣的,大家不妨看看最後的結果是如何

如果是台灣買APP的人都很守規矩,那以後應該可以理直氣壯把這個做法擴大去要求其他賣線上產品的

如果很多人搞一堆小花樣,最後 Apple 覺得虧大了,取消這個條例,那以後就會有很多廠商有理由把作法綁得死死的

我覺得這個結果目前來看是 Apple 跟台灣使用者雙贏

四葉酢漿草 wrote:
這次改變販售規則還蠻...(恕刪)


花不多的可以說雙贏

我倒是很怕 ~~~

都已經花下不知道多少 coco 現在卻面臨擔心受怕 ?

雙贏 ? 對我一點都不是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