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友摔掉眼鏡…3批人力花40萬 送眼鏡上山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7/8862785.shtml

山友摔掉眼鏡…3批人力花40萬 送眼鏡上山

【聯合報╱記者黃宏璣、賴香珊/南投縣報導】
2014.08.11 02:57 am

文中提到:
南投縣消防局說,五十二歲的王姓山友七日和友人從萬大林道入山,挑戰干卓萬群峰縱走;當天上午十一時,王因重心不穩跌倒,險些墜落深谷,所幸友人即時拉住,但身上背負的廿公斤裝備和眼鏡等皆滾落山谷

因王近視達六百度,沒有眼鏡,視線不明,加上照明不足,已無法攀越難度極高的干卓萬大斷崖,只好向警消求援,並暫時駐紮在武界林道附近工寮等候救援。

---------------
姑且不論有沒有帶備用眼鏡,就算有帶備用眼鏡好了,背包都掉下去了,你會把備用眼鏡隨身帶在身上嗎?備用的東西也有可能隨背包掉下去

一般人會特地將多帶的備份眼鏡放在褲子口袋,然後攀岩登繩?

記者下這種標題,不是擺明要誘導社會大眾嗎..樓主也只貼文章中的一部份,實在是不應該.

大家都知道山徑上有時候再怎麼小心,還是會不小心跌倒,再怎麼預防也是會有萬一

照各位這樣講法豈不是登山都不可以發生意外?

發揮同理心,預防的工作不可少,可是將來有一天自己遇到了呢?



每件山難幾乎都是個案,大家也並非身歷其中,也不用過度苛責

登山遇難不論故意或過失或無故意過失,均應予以救援

但行為人對於遇難有遇見可能性及迴避可能性,卻仍執意為之或不做應有之預防,則應按照過失程度予以收費

甚至應該立法,進入危險山區,應攜帶合乎標準之GPS發信器,以防萬一。

救援是當然要的,但由誰買單,責任須歸屬清楚。
說要人家自己負擔太冷血的話
那以後登山者門票都收貴一點
別出了事情才要人家幫忙擦屁股

沒有人逼你去爬山
自己準備做不夠就請自己負責

我看以後就規定登山都要登記、買門票跟買保險
由保險公司去出
沒有買門票跟保險的話
就由民眾負擔大部分的金額
這樣才公平
如果受難的是自己家人,還會覺得花40萬救一條人命不值嗎?
平常繳一堆稅金給國家就是要拿來這樣用的
我認為既然是高危險活動,應該採用強制登山險,依危險程度收取不同登山保險費用,強制納保!

由山客共同分擔危險。
有,上山我都會帶個備用的,出國玩也是,且還是放隨身行李
因為掉了真的會出很大的問題

這件事....
記者故意寫這樣才為有人看,沒人會想發生這種事
國外也有這樣收費的嗎?????

跳樓跳河那個怎不說也要收費?因為他是故意的啊,出動那麼多人跟車,潛水人員那些也不便宜喔,扯不完啦
愛登山沒錯,但發生這種事可以自己花錢請人代送眼鏡阿,憑甚麼要求國家的救難人員代勞,所以四十萬的費用請自負!別在那浪費公帑!只為滿足你自己愛登山的私慾!

賭市人生 wrote:
旅遊/登山/出差我都...(恕刪)


我也曾經!!!!!
但是我運氣很好
我一個人坐在岸邊惆悵的時候(在想要配什麼牌子,要不要非球面...)
我的眼鏡就上岸來找我了

之後我旅行都會多戴眼鏡,或是準備一份隱眼
登山費用太便宜,又不用自己出錢才會這樣,
以後就是登山要付費,從1000元起跳,這錢給救難基金會,
每半年檢討一次看看基金是盈還是虧,然後討論增加或減少金額,
這些錢就是用來處理這些登山客的鳥事..這不花人民的納稅錢,


就像國道是納稅錢蓋的,為何開上去還要收過路費?
這路需要維護啊,又不是每個人要上國道!當然上國道的人要出這筆錢啊!

登山也一樣的!
登山你在爽,又不是每個人都在登山,花納稅錢根本不對

賭市人生 wrote:
旅遊/登山/出差我都...(恕刪)


你是不是跟我一樣眼鏡被大海吃掉呢哈哈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5)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