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ian wrote:
不是事後諸葛問題,...(恕刪)
那也等國家真的有付到錢了再說,
這個例子他們有用到國家的資源了嗎?
就算有用到好了,
假設為了救他們花了100萬台幣,
100萬台幣占全台灣每年稅收總額1兆的百萬分之一而已,
也就是你若去年繳10000的稅,你繳的稅金總共花了1/10角來救他們,
兩條人命不值得一個納稅人平均花不到1角來救嗎?
再想像一種情況,
有個人因為自找的原因,急需別人救援,
國家不付錢,但有人發起募款薵措經費要去救他,
希望你能捐1角就好,
以下兩種人你會當哪一種:
1.冷潮熱諷,說那種人就是該死,死了我一點也不同情,順便把來募款的人趕出去.
2.拿出1元請他不用找了,並祝福受難者脫離險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