摔斷腿高山受困35天李明翰:我用膝蓋爬10公里求生

獨攀出事拿開車來比喻我很不認同

但是台灣搜救品質還有很大進步空間這句話我非常贊同


台灣目前山域搜救都是落在「消防隊」身上

但警專消防隊員養成訓練根本沒有「山域專責搜救」的項目

特考班消防隊員才有救助訊這類的項目


一個21歲剛下單位沒有登山經驗的消防隊員經常就是這樣跟著入山被迫成長的,這樣不但危險而且很容易人沒救到自己就先遇難



就算是各縣市的「特搜隊」也是針對一些特別項目去做訓練加強但對這種極專精領域的高山救難還是沒輒


如果遇到山難消防隊經常要組織民間的義消、山青、嚮導、登山熟手請他們出手幫忙,但這些民間力量「不是天天都有空」而且有義務要幫忙的


過往有很多經驗就是消防隊在民間單位到達前經常只能做初步的摸索,因為他們並不清楚每座山的天氣特性、山友登山路線的特性等狀況所以搜救品質不會比這些專業人士強(人家本業就是打火的阿......)

因此我很贊成搜救品質還有很大進步空間這句話,因為台灣到目前都是找消防隊來擔這個任務而沒有一個專責在山域救難的單位成立,就像海域的救援與執法有專責的海巡署一樣(也是從警察體系獨立出來變專責單位),山域是個很專精又高度專業的領域也需要一個專責獨立的救難單位
35天....替他活下來感到開心

但為什麼都要自己登山

通常登山的人不是都會找伴嗎
台灣的搜救能力的確不足,這不是在打擊搜救人員的信心
這是一個早就存在的問題,而不是這傢伙自己發明的
這在我很久以前爬山難相關文章就看過很多討論了
有興趣者請搜尋"張博崴山難",看完所有相關討論文章

認為自己懂很多的人,抱持謙卑的心,先去了解在批評
他說的的確是存在的問題,不是不能批評

但當然,很多人想得更簡單
那就是..別跟我說這麼多,明知道很危險還要去,死了關我屁事,記得付錢
"李明翰昨天說,支持付費搜救,但是台灣搜救品質還有很大進步空間,若做到搜救專責、專職,就有資格收費。"

"我說,我願意繳這張罰單,但是台灣交通管理還有很大進步空間,若交通管理能夠改善,我就馬上繳這張罰單。"

"他說,他不是吃霸王餐,但是老闆的廚藝還有很大進步空間,若老闆能夠去少林寺進修廚藝,他就馬上付帳買單。"

牽拖一堆!
如果要付錢的話,我認為是不會有這麼多把直升機當計程車用的大爺。不過有也很好,只要不要排擠到真正遇難的救援就好,當支持台灣經濟囉。
另外,真把救難的產業搞起來也不錯啊,起碼當遇到重大事故時,可以有更多資源可用。


LJC2048 wrote:
事嗎? 我敢跟你打賭...(恕刪)
2227995 wrote:
新聞來源:蘋果日報...(恕刪)

日本一些登山獨行獨攀書籍....

希望也能引進翻譯、可供台灣山友參考


登山獨行60個注意事項

GPS 糧食 天氣........



為什麼要去搞一些容易發生山難的事情呢?

1.因為冒險犯難所以覺得自己很酷、很秋!!
2.出事時馬上救到我算應該的?因為我不是故意的!是意外
3.出事時救援比較慢到,算很不對的!救援專業差!效率低! 我差點死掉,要不是我很厲害,不然就國賠!
4.我合法申請登山入山證,從事健康又專門的登山活動,沒有任何不對!
5.我想把我這生死存亡的經歷寫書、到處演講,真是酷到爆!很秋!!


真是三字經x100遍...

自私、自利、自我主義、真是悲哀!!

有這麼多精神氣何不去做公益助人之事呢? 可能因為不夠帥!不酷!

想要自我挑戰請不要製造社會負擔!!譬如可以不吃飯只吃屎喝尿,這樣循環看能幾天! 豈不美哉!!

請給我錢
對『全民買單』這個詞實在很感冒。
民主國家,人民繳了稅,政府就該合法合理的運用這些費用,每次新聞總要仔細計算這些錢,何況有許多費用是本來就會支出的。
若要清算,那麼下列這些社會新聞..
家裡有蛇有蜂窩,請消防隊來抓,要全民買單?
家裡大門反鎖,請雲梯車載人上樓,全民買單?
學生考試遲到了,請警車開道趕考,全民買單?
老公外遇會小三,請警察破門抓姦,全民買單?
情侶吵架跳河自殺,警消下水營救,全民買單?

另外,由消防隊出面負責高山營救,的確專業度不夠,這位落難山友說的倒沒錯。若有專責的營救單位,不論是私人或公營,對山難救助肯定會大有幫助。
也請大家尊重這些山友,人類的歷史就是由這種明知有危險仍不畏懼而前進的勇者,才一步一步踏出來的。
既然用膝蓋都可以爬10KM了
那怎麼不爬下山就好了
時西北齊,立紅竿賀甯蒙鴻察,吹西北嵐風。查曉理奇稀,歸稽齊紅柑。

Mr.Jhan wrote:
獨攀出事拿開車來比...(恕刪)


所以說記者殺人不用刀咩。

終於有一個不被挑撥的人出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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