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基尼登山客墜落點曝光! 險惡峭壁僅容一足空間可過

關於介紹登山獨攀的書

台灣幾乎沒有 只有日文書

以上照片資料來源: 山與溪谷 2019 2月號


















jobba wrote:
人不輕狂,罔少年。...(恕刪)



你可以選擇不會動不動就死亡的事情去做...

就跟前一陣子對岸極限運動的好手一樣...直接從鏡頭前面掉下去...

還有就是後果自負...


你可以選瘋狂...但不要因為用自己還年輕不能不瘋狂過為自私點來要求別人出了事就是勞師動眾花大把銀子來救你...

這樣子也只是為了滿足自己的私慾而以...

blackbrid77 wrote:
蝌蚪老大,我們還是...(恕刪)


真的...

你們應該回去你們的同溫層想想資金該怎麼來...

以後出事情通通自己花錢不要明明花了納稅人的錢卻又上來靠北說別人不懂爬山...

我不須懂爬山...但我知道你們每次出事情花的都是國家納稅人的錢...

很高尚???

根本是噁心...
登山獨攀5大項須知

以上照片資料來源: 山與溪谷 2016 4月號





















在這開放的社會,任何觀點沒有絕對的 YES or NO

人多的主張也不一定是「正確」,
我登山就遇過大隊的人馬 40多人,已經告訴他們前面的路徑不是他們要去的地方。
卻堅持要去,半個鐘頭過去,還是折返。

一個人的堅持,
「自反而不縮,雖褐寬博,吾不惴焉;自反而縮,雖千萬人,吾往矣。」

愛的教育,有成功的,一帆風順。
失敗的卻變軟腳蝦,什麼都不懂,出門爸媽接送,連公車都不會搭。自行車也不會騎!
遇到挫折,不買他要的手機,當面給你跳樓!

虎爸虎媽,有成功的,可以出書。
失敗的變家暴事件,孩子一輩子有陰影。

你人生要怎樣過,從小爸媽安排,口含金湯匙 ,富二代,政三代…
但人會變老,也會死去。
就算你在親輩前永遠是小孩子。
總有一天,他們不在了!
你的人生還是要自已來掌握。

有錢有閒有能力,全年有 100天以上縱遊高山林間。
羨慕? 還是 嫉妒?

請大家回想一下…
你小學生時候的作文
「我的志願」
實現了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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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岳獨行 我睡中央山脈最高峰 吳季芸
https://tw.appledaily.com/headline/daily/20190122/38239078/

聲援比基尼登山客! 龍應台:台灣山海未解嚴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609734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2141836042798008&id=1388668931448060


《悼-高山上的比基尼》
有「比基尼登山客」之稱的36歲吳季芸1月11日獨攀挑戰「馬博橫斷」,卻在盆駒山附近發生墜谷意外,南投縣消防局接連派遣搜救隊挺進馳援,但不幸的吳已罹難。
這則新聞引起社會兩極化的看法,有人認為死得其所,值得敬佩,有人認為爬「黑山」又愛標新立異,充其量只是愛膨風博取臉書的粉絲量而已。每個人的看法認知不同,沒有絕對的對錯,不能有非我族類即為酸民的偏見,有些人依附在有廣大粉絲社群的言論保護傘下隨聲趨和,近親交配,完全沒有自己的看法與見解,若有相左,其心必異,群起而攻之。
登山界在網路推波助瀾下,所謂登山高手組成的社群有廣大的朝聖者,他們的言論動見觀瞻,影響山域活動的概念,引領潮流蔚為風尚,偏偏政府相關部門與爾等壁壘分明,始終處於姿態對立與意識拉鋸的狀態。
臺灣山林主事者的保守懦弱與固步自封或為造成爬「黑山」層出不窮的主因,他們之所以如此,是相對被社會大眾與登山者相互夾殺,兩權相害取其輕,茍且就能偏安的結果,執行救難的動輒得咎與罰與不罰的進退兩難,迫使他們設下重重門檻,只為了確保「體制上的安全」與符合「社會普遍的期待」。
傳統路線無法滿足充滿熱情與冒險因子的探險者,申請機制裡又無此選項,所謂的「黑山」於焉而生,如同餐廳的菜餚不求新求變,不足以滿足饕餮的口味時,自有對美食堅持者轉而追求其他味蕾的滿足,這是人性。
只求偏安體制設立的門檻無法遏止跳躍的靈魂,山羊本應在懸崖峭壁上歷險方符天賦本能,圈住只能在馬路上安步當車不如剁去牠的腳,愛好山林者無罪,他們只想在山林中自由自在的徜徉與移動,安坐在辦公室裡的人永遠不會知道,化險為夷與鋌而走險的差別。
「山徑之旅」的作者比爾.艾文是個盲人,他帶著一條導盲犬以九個月的時間,用他的雙足走完阿帕拉契山脈,其間包括北美洲最艱難的地形,他強忍肋骨摔斷之痛前進,堅此百忍抵達終點,成就了美國登山歷史上不朽壯闊的詩篇,他如果身在臺灣,恐怕連基本的申請入山都不會核准。
引人入勝的冒險總是遭來異樣的眼光與批判,喜歡在山頂上穿著比基尼拍照,縱然有人說是譁眾炫耀,不可否認的,比基尼只是忠於一次平凡無奇的承諾,而獨特的性格,冒險患難的精神與或有可能改變人生見解的心靈之旅,才是她堅定要走的路,也是我們在看這次山難事件時應該有的省思。
如果,她的罹難可以促進山林規範的修訂,爭取擴大登山者在山林移動的權利,讓山林觀念朝正常的方向發展,官方與登山者能有理性的共識,登山者與親人知道危險是必然的存在,必須對自己負責,則她死得其所,她的死或為山林之幸,社會之福。

-王強,山林隨筆,2019.1.21。


BBC的報導。
https://bbc.in/2FPGUt1

In the GPS World, everyday is fun.
你當然有權利選擇瘋狂!
但是你的瘋狂任性後面多少人要陪你去瘋
今天你沒事出來了你是英雄
但是今天你摔下去!
後面搜救團隊是擔著跟你一樣甚至更高的風險要去把你拉回來
哪一種戶外活動守則沒寫著請團隊結伴而行
總是有高手覺得自己藝高人膽大,不想走正常路線喜歡挑戰
進去前你就該知道台灣社會是怎麼看待這一類人的
失敗了就要承受這排山倒海的批評!
充足的裝備跟完整的團隊都是降低出事機率
我跟他有過幾面之緣
看到一堆人現在為他辯護成這樣
我自己覺得!自己選的路就要自己負責
就現行台灣的制度就是如此!
要衝撞制度就要有被口水淹沒的覺悟!
G哥做的事沒錯!但確確實實違反台灣法規了
之前看有篇文章說美國有個登山女傑爬聖母峰遇難,臨死前最後說的話是「拜託不要丟下我」,可見不管什麼英雄好漢,一旦死到臨頭,也是會喊救命的。就像酒駕不分族群性別黨派身份貴賤,都是一樣的德行。
針對戶外活動的風險…國人對這塊的休閒的認知…仍停留公園等級
連同政府、政客、體育司也是一樣的幼稚園等級

如同馬路…風險很大…但是發生意外…非公安或人為,自行摔傷或犁田都要自已承擔…或由保險來分散費用
就連視同免費的救護車也有很多單位來分擔費用
在法律上就有一條是言明…這類風險要自行承擔

戶外活動…更是如此…有風險要自行承擔,超過自已能力外的…就要外援,就要費用…就要開始計價了
但是政府沒膽去寫明這一點…就用行政法來限制登山或釣魚或海域活動
就拿一條很好笑的…桃園不能在海邊玩小船、浮具、或衝浪…如同戒嚴時期…因為沒人力管…干脆就全禁…這點是違憲的
不喜愛扯藍綠…但是只要是藍的就要禁海…因為怕出事

台灣太玻璃了,喜歡凹政府…才會讓政府沒法如同國外一樣管理…風險自行承擔+保險,就放手讓人民享受戶外
參與登山的人…知道有風險去承擔…也要有費用自付的準備如保險及急救費用
沒參與登山的人…也別跟沒讀啥書記者瞎起哄,一直吵急救是浪費資源…那馬路上發生事件的救援每天是千百件也是全民在承擔的
那費用是億來計價的

風險…這觀念等多數人民都有了,政府才會作正確的管理…進而立法,而不是全部禁止
如果全用禁的…那選個西瓜就好了
台灣人還真是不出門就不用花錢了。(你所繳的稅,被浪費的,絕對比你想的多更多)

如果 萊特兄弟 生在台灣,應該就沒這成就了。因為會被網友罵翻。

好奇心與冒險及探索,絕對是人類進化重要的一環。

台灣人,算了吧!

chandler1st wrote:
針對戶外活動的風險...(恕刪)


很同意這樣的說法
風險自己承擔

我想很多人都是贊成的使用者付錢的
不是僅限於登山
任何非公安或是人為的花費需求
錢本來就應該要自己付

政府沒有立法
給了機會讓民眾凹
自然讓很多人不會審慎評估
就跟有健保 有人就會濫用醫療資源一樣

一但出事就是封封封
封了還不是會有人硬闖
不只高山 海邊 溪谷也是一樣
最後就用違法的大帽子扣在人的身上
要他繳罰款
然後呢?
人還是不停的照闖
有用嗎?

根本問題是這種根本無心管理
出事了就只會封起來
既不強制立法 也不整修維護
自以為封起來就不會出事的鴕鳥心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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