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難搜救不力判國賠?!


芭樂068 wrote:
都是無限大的區塊,先從機率大的地方搜尋不是理所當然的事?
消防隊是先判斷了所有區塊都有機會才全部蒐尋
還是連判斷都懶的判斷,反正你們救難隊就隨便搜搜?
更何況法官所指的疏失,只要任何一點成立,那就是有疏失
糾結於是否百分之百能否找到是沒有用的
這次消防隊欠缺指揮及統籌,就是他最大的錯
被判有疏失是應當的

你又知道人家有沒有排除?
只是排除的判定標準是你說了算還是誰說了算?

"更何況法官所指的疏失,只要任何一點成立,那就是有疏失"!?

所以才說這是不食人間煙火的判決

tonylch wrote:
如果依芭樂大所述,請等著賠償吧!


芭樂068 wrote:
都是無限大的區塊,先從機率大的地方搜尋不是理所當然的事?

你樓上的打了你的臉

如果依你的方法
當初搜救人員確實是在幾個欲搜救的範圍內先排除了機率小的地方,往機率大的地方先找起
結果人就是在那機率小的地方...

芭樂068 wrote:
...這次消防隊欠缺指揮及統籌,就是他最大的錯
被判有疏失是應當的...(恕刪)


我沒看錯您寫的是 "消防隊" 而不是 "山難搜救隊",消防隊主要工作是消防兼救人,但他們絕不是登山專業,有疏失提出改善檢討就好,何必用我們的錢國賠給自己找死的人?該面山教育的是像張員這種不知天高地厚的登山客(非泛指經驗老到的登山客)。

我記得張員家屬還指控 "要求消防人員協助運出屍體",被以 "消防隊只救活人不救死人" 這句話拒絕而對消防人員不滿。這句話消防人員是沒錯的,死人本該禮儀公司或家屬自行處理,把免費的消防人員及救難設備投在這裡,那等待救援的活人誰去救?車禍不也一樣嗎?救護車到場若發現很明確死亡無法急救也不會處理。

流川 風 wrote:
你又知道人家有沒有排除?
只是排除的判定標準是你說了算還是誰說了算?...(恕刪)


請看判決文


tonylch wrote:
我沒看錯您寫的是 "消防隊" 而不是 "山難搜救隊",消防隊主要工作是消防兼救人,但他們絕不是登山專業,有疏失提出改善檢討就好 ...(恕刪)


就是檢討了十幾年都無法改善,連監察院的糾正都當耳邊風
本案發生了四年多,也被告了四年多
直到判決出來,南投縣才計畫制定《登山管理自治條例》
所以該不該判決

芭樂068 wrote:
...直到判決出來,南投縣才計畫制定《登山管理自治條例》...(恕刪)


原來您要的改善是 "登山管理自治條例",這只是限縮登山客的自由,有對救難進行改善嗎?

我不反對登山客挑戰自己,但挑戰要惦惦自己的份量,沒那種屁股就別吃那種瀉藥,自己勞賽了才怪瀉藥份量太重。

我認為 "登山管理自治條例" 應修訂基礎大項
1. 全面開放登山、朔溪、游泳。
2. 所有安全配備須登山者自行購買攜帶。
3. 登山採報備制(不進行檢查),當發生狀況時救難人員可依資料及自待輔助設備救助。
4. 救難單位有責任搜救但不保證救援成功,登山、戲水產生意外之救難費用由被救者負擔。

以前曾看過戲水淹死的新聞,又怪政府沒標示危險水域,結果100公尺外就有1支警告牌,難道要每十公尺設1支,又說沒看到要怎麼辦?只要是合法收費的水域出事要求賠償我沒話講,但太平洋沒加蓋,有人偏要往死裡鑽要怪誰?危險認知教育除了政府外家長也必須負責教導,不要什麼都怪政府,怪學校沒教,那父母是做甚麼用的呢?

芭樂068 wrote:
就是檢討了十幾年都無法改善,...
..
直到判決出來,南投縣才計畫制定《登山管理自治條例》
所以該不該判決 謝謝指教

請看判決書

tonylch wrote:
原來您要的改善是 ...(恕刪)


不管怎麼定,有定總比沒有定好
連對公務米蟲最方便的以禁代管都要等到吵那麼大,才百般不願意的做
更不要真正的合理管理辦法
雪管處今年也宣布雪季聖陵線禁止獨攀
這樣不用告的提醒,還有啥更強的方式提醒公務員該做事了?

國民教育也不教,法令也沒有訂
怎麼能怪登山客行為荒腔走板
父母在求學過程中也沒學過的東西又如何期望他們能教正確的知識?
這些責任都在政府和國民教育
公務員怠惰(私以為)跟國賠是兩件事

公務員萬年保障以致怠惰,跟公務員無能無見識其實是兩件事

前者是一件事...

後者,小弟認為要靠民間,重點在去除公家障礙;吾國公務員普遍無能綜觀來說是事實!

把障礙民間(包括營利)救難的公務員抓去關比較實際啦...


芭樂068 wrote:
不管怎麼定,有定總比沒有定好
連對公務米蟲最方便的以禁代管都要等到吵那麼大,才百般不願意的做
更不要真正的合理管理辦法
雪管處今年也宣布雪季聖陵線禁止獨攀
這樣不用告的提醒,還有啥更強的方式提醒公務員該做事了?

國民教育也不教,法令也沒有訂
怎麼能怪登山客行為荒腔走板
父母在求學過程中也沒學過的東西又如何期望他們能教正確的知識?
這些責任都在政府和國民教育

~~~盡量再嘴泡吧~~~


法院做出張博崴山難事件國賠的判決,後遺症持續發酵



搜救國賠後遺症發酵 

沒人要救失蹤山友~~



中國時報報導:日前南投干卓萬山傳出山難

民間搜救隊竟無人願支援.....



南投縣政府也將在6個月內制定:南投縣登山管理自治條例

對:獨攀等登山行為 --- 強制拘留

登山隊也得強制投保、租用衛星電話(王嘉慶/綜合報導)



~~~盡量再嘴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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