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難搜救不力判國賠?!

請攜帶信標

同時做好登山計畫,讓關心的家人即時為您求援!

jobba wrote:
我們應該面對問題尋求解決的方式,為什麼沒辦法把人救出來?

我個人的意見還是GPS的定位問題,

在登山者張生的問題,可能是太完全依賴手機GPS來爬山,

但是在高山裡,起伏很大,有溪流,斷厓,陡坡,在GPS裡面,

通常只是直線的距離,雖然短短的距離卻是無法通過的障礙。

同時手機也會有沒電或是失去功能的可能。

在消防局方面,沒有善用現在科技就有點可惜了。

爬過百岳的人都會有這種體認,

所謂搜救,在高山中,只能救,很難搜。

沒有攀岩技巧如何去搜深谷或是斷厓?

gege.meme wrote:
請攜帶信標同時做好...(恕刪)


在台灣有使用實例嗎?好像緊急救援是call到國外搜救中心。

LS65 wrote:
其實我也滿想知道,消防隊的業務有山難救助之類的嗎,是明文規定還是大眾的刻板印象


消防負責指揮山難救援是政府會議決議的並不是法律明文規定。

芭樂068 wrote:
這是國家的責任,法律明文規定消防隊要負責山難,那就有義務和責任



消防隊負責指揮山難救援是政府單位開會決定,並不是法律明文規定的。

jhu88 wrote:
消防隊負責指揮山難...(恕刪)



消防法

第 1 條 (立法目的及適用範圍)
為預防火災、搶救災害及緊急救護,以維護公共安全,確保人民生命財產
,特制定本法。

第 16 條 (設置救災救護指揮中心)
各級消防機關應設救災救護指揮中心,以統籌指揮、調度、管制及聯繫救
災、救護相關事宜。

第 31 條 (消防、救災、救護人員、裝備等之調度運用)
各級消防主管機關,基於救災及緊急救護需要,得調度、運用政府機關、
公、民營事業機構消防、救災、救護人員、車輛、船舶、航空器及裝備。

knightcsf wrote:
政府做出這種沒大腦...(恕刪)



那你覺得在這裏喊破了喉嚨

實際面有什麼改變嗎?

gege.meme wrote:
請攜帶信標同時做好...(恕刪)


這個事件除了國賠外,還有面山教育。

面山教育再20世紀登山的人都有這樣的[概念]與登山隊的[教育]

21世紀網路圖資發達,拿到登山圖資就去爬山,這根當年的體委會出版登山路線資料與林務局的國家步道(沒什麼維護應該都掛光又再花不少預算去搞東搞西的),加上亂開路讓人誤以為爬山很簡單。

目前有GPS、羅盤陀螺儀的手機、平板等加上APP就可以同步方享你的[位置]。

登山前也可以把前一個登山者分享的GPS軌跡載入APP中讓你跟著足跡走(信標這方面的功能如何?)與讓你同步增加新的足跡...

登山路線足跡的累積隊後面登山的人幫助很大的。

台灣除了登山補給站等有累積GPS足跡外,似乎沒什麼比較集中的。道是要靠這些中國或者歐洲或美國、澳洲紐西蘭的山友開發APP幫台灣人累積國內的登山足跡。

消防署或者管理登山的教育部體育司應該負起責任提供界面讓大家分享台灣國內的登山足跡的累積,這才是強化安全登山的第一步。

另這些APP內建10公尺等高線經建2003年板的台灣國內地圖,尤其歐美澳的APP當幫台灣山友提供了。台灣的觀光、或者山地管理單位為何不讓這些圖資普級話,還要靠境外的歐美或者中國的APP幫台灣人來提供呢?

這是3C界面上的。

我登山過夜或山區露營也會隨身攜帶星像用的雷射指示棒,可以往天空打個兩三公里遠,已經夠讓周邊的人看到你.....


當然山區雲霧多,綠光星象雷射指示棒(網拍台幣500-1300元左右)或藍光雷射指示棒當可以幫你告知你所再的位置。
芭樂068 wrote:
消防法第 1 條 ...(恕刪)

如果是法律明文規定的,還需要開會嗎?

chin11072002 wrote:
這個事件除了國賠外...(恕刪)

你們的主張本就是政治上議題。政治議題要獲得民眾支持才會成功。
藍球場上比賽,那一隊伍沒有缺失,說消防隊的缺失與山難死亡有因果關係,冒險後要眾人去幫他擦屁股顯不合比例。
用有爭議性的作法,你們的主張就會獲得支持嗎?

芭樂068 wrote:
搶救災害及緊急救護...(恕刪)

災害?
怎麼定義"災害"
火災災害?
還是山難災害
這兩個字可以說包羅萬象
無限上綱
可憐的消防員接到電話就要跑到死
祝大家年年都有頭香可以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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