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新聞網 記者黃瑞典

苗栗縣海拔3000公尺以上的山岳共10座
近年來因登山活動蔚為風潮,山域意外相對逐年升高
每每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搜救,為避免整體救災資源浪費
苗栗縣消防局擬訂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草案
規範登山時必須攜帶定位功能的器材、通訊設備,並由領隊帶領並辦理保險
依照登山計畫從事活動等,違者可罰3千至5萬元
並必須支付相關的搜救費用,草案將送縣府及議會審議通過後公布實施.......
台中 、南投及花蓮對於:登山三寶 終於受不了啦~
現下又加入苗栗縣了....

EOS3不好嗎 wrote:
可以去看看之前時力辦的公聽會,被山友電到爆炸退回草案
但降到地方層級,只要地方議會通過給中央即可施行
這些登山自治條例都還有很多要討論的地方
可惜大部分都人對於政府擴權限制人身自由無感,還會拍拍叫好~
pizza wrote:
再來就是叫救護車,消防車,要收費了
2227995 wrote:
屏東政府也來了
苗栗+台中 +花蓮 +南投....
大封山時代來臨了
yesido999 wrote:
在死神面前再多的理由和說法都是多餘的,像另一位登山前輩歐陽老師,就一直是我很佩服的一個人,該撤當撤,就算自己要貼錢取消行程亦在所不惜,就只因為安全是唯一標準,登山是活動不是冒險,當真要冒險也不會是像郊遊一樣,今天別說是學生了,就算是一群專業人士,我想也會被罵得狗血淋頭,今天是沒出事,一出事是不是又要怪東怪西?但我相信這些學生家長絕對不會說自己的小孩有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