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是取自別人的blog,分享來山友能知道風險的意義台灣人玻璃是混然天成、還是後來養成…都導至政府無力、無暇管理戶外活動稍有風險…就只得用禁的;不然台灣人很賴政府全文中管理人員說:再多的告示除了破壞自然景觀之外,都不能阻止意外發生。也就是風險一直都在,沒有準備及自覺,玩命是自已的錯…沒有國賠、也沒人會為你負責風險一直都在…不要期望別人會幫你呈擔…等到大家都有這共識時,戶外活動才有正確的發展安全是你的責任…沒有告示與護欄的懸崖
看到這篇文章,很有感覺,就用手機回一下,排版不好,請各位見諒 。小弟任職某觀光區的公家單位,過年前,有個小孩自己跑步跌倒後,又撞到椅子,導致眼角有點撕裂傷,結果他爸爸就開始沒完沒了了,要我們給交代,要我們賠償。這件事不但上了爆料公社、報紙,還上了新聞,但還沒結束哦,爸爸因為也任職公家,官也不小,所以又透過一些關係來關切這件事,搞得我們每天都在寫報告,上級壓力也很大,一直去上級機關報告,真的很無言....最後講一下,那個小孩跌倒時,他的爸爸正在滑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