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ahsuan wrote:RAM的確是DDR4...(恕刪) 尊重您的論述....但樓上有個比喻不錯給您參考...廠商販賣4K電視其DM宣傳皆是打者4k面板,最後被消費者發現使用FHD面板,而廠商在對外說明 "FHD不會影響使用者體驗" 您能接受?這跟罰不罰錢是兩碼子的事,而廠商的態度是?? 如您所述那官網又何必修改撤掉??台灣華為還是出來說明及面對後續的處理比較實際吧??
mike_ko wrote:尊重您的論述......(恕刪) 我認為不該等他說明, 直接罰單就送過去, 發文要求電信商全面下架, 等到華為切結不會再犯, 才可以重新上市. 如果切結之後再犯, 那就可以用多次詐欺罪起訴送去關. 跟那個頂新一樣先抓起來收押.最好消保會還可以開個國際記者會, 讓路透社, 美聯社, 法新社都把過程刊登到世界各大媒體去. 讓世界各國也開始追查華為的偷料惡行.
奧德賽 wrote:開罰單他那會理你大...(恕刪) 不開罰, 以後台灣會成為中國偷料手機的傾銷地. 規格寫得漂亮, 裡面全是清庫存的舊貨. 該罰就罰下去, 該下架就下架, 他在乎不在乎, 那是他家的事情. 我們不買他華為的手機也不會沒手機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