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制令的原因可能出很多人意料之外:它不是專利侵權案。
HTC在New One的麥克風設計上,極度自豪地採用了ST Microelectronics所提供的新元件及技術(HDR雙振膜麥克風),在收音單元上設置兩個振膜,各自負責不同特性的聲音。其中一個振膜,是用來捕捉較高音域的訊號以有效吸收大音量的聲音;另一個振膜,則具備更高的靈敏度,可用以捕捉較微小的聲波。
從法令遵循以及內部控制制度的設計與執行層面來看,這個技術既然不是htc自己開發出來的,當然就必須對其執行完整的due diligence。也就是說,在採用之前,要嚴密查核其智財權之歸屬,以及採用了之後是否不會對第三人之權利造成侵害。如果決定採用了,更必須在供應契約中要求供應商作出representations and warranties (聲明暨擔保);擔保模式之設計,如果htc的律師稱職的話,一定會要求ST Microelectronics承諾很多件事,以下只舉大者為例:(1)萬一因為其所供應之產品或技術有侵權爭議,ST Microelectronics必須以自己之費用為htc取得必要之授權使htc之產品出貨不致於受到影響、以及(2)萬一被任何一個國家的法院基於侵權而判令禁止出貨或須賠償第三方,一切財務和業務之損失均由ST Microelectronics承擔。
除非htc能公布它與ST Microelectronics的合約,否則我們無從確定上述的極其重要的條款是否有被訂明在內;但從結果來看,Nokia的確是該項新技術的原始設計者,這件事情早在2012年7月,就已經由ST Microelectronics的員工Angelo Bosco在自己的部落格裡說明得很清楚。這件事,難道htc不知道?要是真不知道,那麼公司的智財管理和法務部門豈不全都該死?而如果知道,在決定要讓New One使用它之前,難道沒有執行權利查核與確認?htc又與ST Microelectronics作了哪些必要的防禦性約定?怎麼可能讓自己如此重要的機皇級產品再被重打一棍?江河日下的htc,至此何有顏面見江東父老與投資人?
一家公司的崩毀,永遠有跡可循。我從三年前開始徹底看壞htc,除了基於對其決策模式的分析所得出的結論外,更還有代表客戶與htc好幾個部門就專利侵權事宜的談判及事前聯繫過程的親身深刻體悟加以確認。「驕傲在敗壞以先;狂心在跌倒之前」,聖經箴言16章18節,篤信基督教的王雪紅和陳文琦應該很熟悉這句話。他們把自己的信仰帶入事業經營,這並不是第一次,但顯然公司內部的文化並未受此薰陶,恃其所有、驕人傲物。惜哉!
來源:http://www.ecounsel.net/2013/04/23/new-one%E5%8F%88%E4%B8%8D%E8%83%BD%E8%B3%A3%E4%BA%86-htc%E7%A9%B6%E7%AB%9F%E6%80%8E%E9%BA%BC%E5%9B%9E%E4%BA%8B/
xman666 wrote:
如果當初加入ANDR...(恕刪)
就是加入Android後
才更不可能去做研發 與 創新了
Android最大的弊端就是 你要很好的配備才能跑得很順
而且你還需要去做 軟體調教
可是WP呢? 光是單核心 一些操作 就比四核心的Android還要順了
而雙核心 更是與四核心的Android不相上下
在這情況下 產品週期就會變成 (原因 我前幾也有寫道 在重複一次好了
因為 需要更好的配備讓體驗感提升 所以 當對手推出更新更強的配備的時候
這些Android廠商 也必須 為自家產品推出 更強大的手機 而久而久之的
產品推出的週期就會變得很短 而一短 就根本沒有時間去搞創新了)
而你說習慣 這點 根本不認同 因為賽班系統 應該才是大家最習慣的手機系統
你不要說他沒有智慧型手機 他是有推出的
另外 Android市場 現在 也面臨萎縮了
去年第四季 三個系統 就只有Android的市佔率是往下跌的
原因是甚麼 不用多說吧 就是使用者體驗不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