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w09421 wrote:
為什麼要繳到微軟去
請詳細
不是很了解來龍去脈...(恕刪)
這件事情始末是這樣的
DOS 要轉 WIN95的時候網威(Novell)使用開放式原始碼,但是微軟卻稱有該項原始碼片段的專利
而日後Google研發安卓系統有挖角到網威程式設計師,且有安卓有使用到該網路技術的原始碼
Rockstar聯盟是蘋果、微軟、黑莓RIM)、易立信(Ericsson)以及Sony所共同組成。 擊敗Google 拿下北電的網路、通信相關技術專利,也促使Google 合併Moto移動部門的動機
據此 微軟先向三星收取授權費每隻安卓手機10美元 三星付了
日後微軟也向 HTC收取安卓授權費 也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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