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隨風去 wrote:
12306?不好意思,跟那個無關,你就不用亂猜了,移動、聯通、電信我們都有項目,隨便上個全國的系統,每秒都要處理上億條數據。我確定你絕對是外行,我也懶得解釋更多。如果說響應短時間的巨大請求量會出那是很能的,但是處理10萬台的訂單就算了,說都說不到點上。


我在12年前在中華民國的交通大學國家高速網路弄光纖的時候

你還在喝奶勒,笑死我了~~~

你根本不知道我什麼背景

才"一秒上億條"數據就拿出來晃

我只能說你才是真的大外行

我才懶得和你解釋,而且已經離題了

我只說雷軍牌服務器,時間一到一分鐘只能處理一個指令

那就是把網頁換成『賣光了』的指令

好啦,我偷偷告訴你,雷軍家用的是紅帽 Linux

還有偷偷用一點CentOS Linux

你根本不知道我要講的是什麼,在那邊和我扯服務器校能幹嘛

我之前還是 FreeBSD project Committer 少在那邊裝內行


JussiZhang wrote:
我在12年前在中華民國的交通大學國家高速網路弄光纖的時候

你還在喝奶勒,笑死我了~~~


偷偷告訴你,2001年NCHC的線路還是銅纜,NCHC也不是交通大學的,那時還不叫做國家高速網路與計算中心,門口明明就大大的"國家高速電腦中心",這中間一定有什麼誤會。

如果你說的是TWAREN時期,那應該是10年前喔,因為要搞TWAREN才改名叫做國家高速網路與計算中心,不過那時光纖最快2.5Gb/s,在那之前都還是走銅纜的,還是你天真的以為當時的光纖骨幹速度有1G?

2000~2001年時,剛好我那時待的公司賣了一批1000BASE的東西給NCHC,所以我才會有印象,
裡面的員工很愛搞新東西,1000BASE-T、1000BASE-X都有買來玩...

會把NCHC當成交大的,你肯定不是清交或NCHC的人,我猜應該是TWAREN承包商的工作人員?

話說回來,討論就好好討論,拿學經歷壓人沒啥意義,01一堆老前輩沒出來說話而已。

JussiZhang wrote:
我在12年前在中華民...(恕刪)


哈, 被打臉了

JussiZhang wrote:
TD 有200元補助....我聽你吹

請問沒有訂製,那來的補助

那魅族是笨蛋嗎,魅族出沒訂製的 TD 手機怎麼沒有補助(恕刪)


怎麼紅米發布會我看到有中移動的大佬在場,沒補助是來亂的嗎?

JussiZhang wrote:
我在12年前在中華民國的交通大學國家高速網路弄光纖的時候

你還在喝奶勒,笑死我了~~~

你根本不知道我什麼背景

才"一秒上億條"數據就拿出來晃

我只能說你才是真的大外行

我才懶得和你解釋,而且已經離題了

我只說雷軍牌伺服器,時間一到一分鐘只能處理一個指令

那就是把網頁換成『賣光了』的指令

好啦,我偷偷告訴你,雷軍家用的是紅帽 Linux

還有偷偷用一點CentOS Linux

你根本不知道我要講的是什麼,在那邊和我扯伺服器校能幹嘛

我之前還是 FreeBSD project Committer 少在那邊裝內行...(恕刪)


莫名其妙,光纖跟這個有關係嗎?你就算是美國總統又如何?你說的是對的嗎?

FreeBSD project Committer 又如何?"一秒上億條"數據本來也沒什麼好晃的呀,只是證明你的十萬條十分可笑而已,這個還是用MySql就可以支撐的,這麼小的數據根本也沒有好晃的。雖然我不是什麼Committer,但是red Hat Linux, CentOS Linux, Ubuntu 等我都經常用到,不要拿這個來壓人。

說白了就是你沒搶到而已嗎,說飢餓營銷就好了,說一大堆毫無證據的十分外行的話,這可不是符合你高端身份的表現呀。

另外你不需要私訊我,我自己會看。
kevinstrike wrote:
小米主要賣的是MIUI 以及週邊服務! 手機只是一個工具。

仔細比較小米的官網與各家手機廠官網有何不同就可略知一二!...(恕刪)


代工廠不是應該都有簽NDA嗎?
台灣,
該不會把暴料寫入憲法的權力與義務了吧?
accuphaser wrote:
雷軍是商人,賈伯斯是藝術家,商人講究利潤,藝術家講究獨特性,我的看法,小米的作法是高階大量化,先吃市佔率,嚴格來說就是這個價格配備以我為標準,有本事你的配備比我好,比我便宜,但是很難,因為小米的客人已經很習慣在他的官網買手機,光這一點別的廠商就很難改變,再加上他的配件行銷實在厲害,別再去想它無法出貨,有那麼大量的單,工廠都是排隊要做小米機的,小米大可慢慢挑他要的代工廠,既要便宜又要好,如果工廠品質不好,我就換家,看看小米的二手市場,價錢那麼高,就知道這家公司有多厲害,別忘了IPHONE價錢那麼硬,他找工廠價錢也是殺的人家片甲不留,沒辦法太多人等著買IPHONE了...(恕刪)


賈柏斯是藝術家?
他哪幅畫拍賣成交了?
Yakumo wrote:




我聽到的說法,以台灣的市場,現在的歌手,賣 2 萬張就算大賣了。以前的歌手有隨便都幾百萬張的嗎?

剛查了一下資料,聽說張學友的吻別在華語歌譠總共賣了 400 萬張是記錄,至今無人能破,以現在的市場來說,未來恐怕也沒辦法了。在台灣的話,

2000年前
1 《吻別》 張學友 (136萬) 1993年
2 《BAD BOY》 張惠妹 (125萬) 1997年
3 《真愛新曲+精選》 張學友 (122萬) 1995年
4 《酒後的心聲》 江蕙 (116萬) 1992年
5 《鐵達尼號》電影原聲帶 (110萬) 1997年
6 《姊妹》 張惠妹 (108萬) 1996年
7 《忘記你我做不到》 張學友 (105萬) 1996年
8 《傷心太平洋》 任賢齊 (102萬) 1998年
9 《夢醒時分》 陳淑樺 (97萬) 1989年
10 《新鴛鴦蝴蝶夢》 黃安 (94萬) 1993年
11 《祝福》 張學友 (91萬) 1993年
12 《半醉半清醒》 江蕙 (88萬) 1999年
13 《我可以抱你嗎》 張惠妹 (86萬) 1999年
14 《忘情水》 劉德華 (85萬) 1995年
15 《太傻》 巫啟賢 (84萬) 1994年
16 《想和你去吹吹風》 張學友 (82萬) 1997年
17 《Love,Sandy》 林憶蓮 (81萬) 1995年
18 《天空》 王菲 (80萬) 1994年
19 《串起每一刻》 張清芳 (80萬) 1994年
20 《愛如潮水》 張信哲 (79萬) 1992年
20+ (75~78萬)
《如果雲知道》 許茹芸 1996年
《光芒》 張清芳 1993年
《天意》 劉德華 1994年
《暗示》 李玟 1998年
《別怕我傷心》 張信哲 1994年

2000年後
1 《周杰倫同名專輯》 周杰倫 (50萬) 2000年
2 《I'm OK》 陶喆 (43萬) 1999年底
3 《走過1999》 張學友 (42萬) 2000年
4 《妹力新世紀精選》 張惠妹 (41萬) 2000年
5 《孫燕姿同名專輯》 孫燕姿 (40萬) 2000年
6 《範特西》 周杰倫 (40萬) 2001年
7 《我要的幸福》 孫燕姿 (38萬) 2000年底
8 《八度空間》 周杰倫 (35萬) 2002年
9 《風箏》 孫燕姿 (34萬) 2001年
10 《葉惠美》 周杰倫 (34萬) 2003年
11 《看我七十二變》 蔡依林 (33萬) 2003年
12 《十一月的蕭邦》 周杰倫 (33萬) 2005年
13 《紅薔薇》 蕭亞軒 (32萬) 2000年
14 《七里香》 周杰倫 (32萬) 2004年
15 《城堡》 蔡依林 (29萬) 2004年
16 《明天》 蕭亞軒 (28萬) 2001年
17 《美麗新世界》 S.H.E. (28萬) 2002年
18 《Super Star》 S.H.E. (28萬) 2003年
19 《奇幻旅程》 S.H.E. (28萬) 2004年
20 《飛兒樂團同名專輯》 F.I.R (28萬) 2004年
《Start自選集》 孫燕姿 (26萬) 2002年
《舞孃》 蔡依林 (26萬) 2006年
《依然範特西》 周杰倫 (25萬) 2006年


歌手要的是名氣,KTV 點歌率、權利金,乃至尾牙... 大牌的搞不好一場尾牙的費用,就比他一整年賣的唱片要來得賺。

...(恕刪)


這裡面也是有梗的〜
Mp3 的生產商是要付授權費的
所以生產地是很重要的!

換個消費者的角度,
新的其他規格也是有,但是推不太動
沒付或還在躲的生產商,也不願意用
因為恐怕沒那麼「方便」,下載後就能用
有點類似apple iTunes 要轉碼後,才能播
有時我們不得不佩服大陸同胞在商業上的創造力

一開始我也很納悶
小米用極低價和很高的性價比
雖然成功創造話題與關注力
但他們賺什麼?
後來
我們終於慢慢了解
先有話題製造關注
配合電子產品降價快速的期貨特性打時間差
前期也許虧但後期彌補一些
再加上賣週邊等...


更大的戰略思想在後面
雷軍的確要的是"入口"與"流量"

這就如同大陸另一家廠商: 360
一開始我納悶至極
專門搞一定公司開發免費的防毒軟體
他們怎麼活下去?
當他們的使用者達到數億時
我終於懂了
用流量用入口導引賺取網站時代的直接利益
甚至也用了一些不太能曬在陽光下的方法(例如被曝出用360瀏覽器去淘寶買東西會自動被轉至360的"抽頭"連結)

這種Business model
還真是全球未見
而我們過去
甚至連想都想不到的

光賣硬體能賺錢嗎?
愈來愈難吧?
看htc就曉得
要不三星也不會一直打擦邊球想取代Google

小米
我不知道他們最終會不會成功
但至少
他們有一個明顯的戰略目標

身為台灣的企業
我們
什麼時候能夠脫離永遠的cost down迷思
真正能在某個制高點看待市場競爭?

mlpeng wrote:
有時我們不得不佩服大...(恕刪)


360這樣的做法是典型的互聯網模式,不新鮮,這種做法最成功的應該是騰訊。小米給自己的定位是互聯網公司,其實它更像amazon賣Kindle的模式。

台灣的人才主要都在IC設計這塊了,互聯網相對就差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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