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ntHA wrote:香港一國兩制,台灣也(恕刪) 問題不在名稱是台灣還是中華民國。來賣個手機,還要簽切結,以目前兩方的關係,會不會被延伸做其他解讀?NCC草率決定,現在反而騎虎難下,當初是華為一個廠商出包,告誡不要再有下次就好了,為了選舉直接來硬的,我也是呵呵~沒有GOOGLE的華為,台灣有消費者願意用嗎?讓它在台灣市場自然淘汰就好啦!民主共業,就全國百姓一起承擔吧,還是那句~面子!是要靠裡子來撐的!
黃林立 wrote:我覺得與其要中國廠商簽一簽不如ncc自己廢掉這個垃圾規定,台灣市場本來就不大,人家願意為台灣消費者提供更多選擇就要感謝人家了,還在這邊刁難,有本事就叫所有業者都來簽,中國有一句老話說得很好,「落後就得挨打!」 中肯我覺得NCC應該要求所有的手機廠都簽並公開到底哪幾家簽了我倒想看看三星和蘋果敢不敢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