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ynthia72900 wrote:整個傻眼了,才買不到20天,一整個覺得買的瑕疵品,跑到門市要求換機, 弱弱的問一個問題:一支手機拿回家用了近20天,才發現有問題,拿回原購處可以無條件換新機,台灣有這種電信商或是銷售通路嗎?應該是要自行送原廠的維修中心才對.你都用了將近20天了,有那一個銷售通路會給你換新機?
如何斷定這是瑕疵?說廠商的產品有瑕疵在台灣是需要舉證的不是在網路上發取暖文就可以達成舉證請大家補一下法律常識吧!先聲明一下小弟非常討厭徐先生的遠通電收所以連帶討厭遠傳但是以個人在3C代理商工作經驗這個就是非全貼合屏的宿命因為觸控屏幕與顯示器中間有個微小的距離再加上使用者給於觸控屏幕正面壓力導致觸控屏幕沾黏上顯示器雖說用吸盤可以自行分開但是使用者難道不用想想自己怎麼擺放手機的嗎?(大多是放褲子後方口袋居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