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反正嫌棄的人也不會買小米,只會攻擊嫌棄,又嫌貴,嫌小米不值這價錢,就算規格配備全面超越蘋果三星又怎樣?還是會嫌棄品牌沒價值!
至於我個人是用不上,因為我的電腦沒USB 3.2介面,而且我是用FTP傳輸,速度也很快,平均傳輸速度超過百MB以上夠用了,還無須接線,更方便好用,現在都是無線傳輸時代了,幹麻還要遷就那條傳輸線!

Rocky528 wrote:
3.2就是以前的3.0...
你的電腦沒有USB3.0????
另外你說FTP實際傳輸能破百?
可以了解一下你用的什麼設備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