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ngjane wrote:
接下來我想問相關的法...(恕刪)
希望樓主能夠順便找回手機,有很多疑點阿
而且那學生制服真的還蠻像慈文國中,可惜我離開學生生涯太久了,不然可以PO個衣服照比對一下
xingjane wrote:
接下來我想問相關的法律問題了
昨晚,我去製作筆錄,警方問我要對犯嫌提起什麼樣的告訴,竊盜?侵佔?詐欺?
結果警察自己翻資料,告訴我這個只能用『詐欺』來提告,他解釋:
因為物品從甲地到乙地,東西沒有不見,只是從小米換成壞掉的手機
就如同原本購買黃金,卻被換成其他物品一樣,因此,他就要我填寫『詐欺』
可是我一直很疑惑,詐欺一般不是用來指控委託人的嗎?
我今天跟官方購買小米,官方那邊假設沒問題,集貨也沒問題,而是在物流的過程中出錯
那麼,對犯嫌提起詐欺的告訴,成立嗎?
另外,警察真的對網路購物這一區塊十分不熟練
不知道小米機也算了,淘寶、支付寶........好像也沒聽過
一直問我知不知道對方的付款帳號之類的問題,給他看支付寶的付款機制,她也是一臉霧颯颯
還要求我提供所知道的貨運流程公司資料
所以光筆錄這一方面,就耗掉了我兩個小時的時間
虧我還自己做了一份懶人包,怕警察不了解,沒想到警察看了也不懂,結果都派不上用場
說實在的,我超想再去做一次筆錄,感覺警察問筆錄,真的是.......有需要在加強
(筆錄可以做兩次嗎?)
另外想請教版上的法律專才,遇到這樣的問題,要怎麼對警方表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