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應該在5/23前要收到(應該是吧)。
結果今天去詢問森森客服,有關預購出貨事宜,
得到的回應是: 交期未定、時間不明,客服還順便詢問說要不要取消訂單!?

忽然感覺有股陰森森的冷風吹過~~

好像有股受騙上當的感覺

我知道,目前來說小米是奇貨可居
,單賣空機的利潤也沒很多,而且在森森購物訂購的買家,大多是用$8999或者更低的$8499的價位入手,
對廠商來說可能是賣一隻賠一隻吧?

不過,既然當初森森購物,做出相關到貨日期的承諾,就應該有履行的義務吧,
森森購物應該不會廣告不實吧,所以我還是期待能在近期收到手機。
以下是我搜尋到的訊息,不過我沒有相關申訴的經驗,如果到時候真的沒到貨就很麻煩了

預購商品遲延,有保障可循
由於市場行銷的競爭,許多商家會推出預購特定節日商品的活動,但有時業者因產能不足無法如期提供,而發生許多消費糾紛。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日前表示,預購商品遲延時,消費者可要求業者退還全數費用,並賠償消費者改買其他商品而多支付的費用。而如果消費者是先付訂金的情況下,假設付了800元訂金,那麼業者必須退還訂金的兩倍金額,也就是1600元。但若消費者故意到其他商店購買昂貴商品,而要求原業者支付時,原業者也可依「消費者過分濫權」來拒絕。
【相關法條】
民法第229條:給付有確定期限者,債務人自期限屆滿時,負遲延責任。
民法第231條:債務人遲延者,債權人得請求其賠償因遲延而生之損害。
民法第249條:契約因可歸責於受訂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該當事人應加倍返還其所受之訂金。
民法第148條:權利之行使,不得違反公共利益,或以損害他人為主要目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