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網址: 軍情局 女逃官在英國被捕 | 政治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1/8371077.shtml#ixzz2numGtSL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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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逃官出國的國防部軍事情報局女少尉葉玫,前往英國藏匿,傳還曾去看奧運會表演,現在消息傳來,由於護照遭到註銷,葉玫已在英國被當地移民署查獲,送到遣送中心準備強制遣返。由於她留駐英國期間,積極與當地社區民眾與慈善團體交好,她誆稱若被遣返回台灣,將會被判死刑,甚至因此向英國要求政治庇護,她被英國移民署留置後,約30名英國友人到警局外抗議,引起當地媒體注意。
但國防部發言人羅紹和表示,葉姓女軍官所涉是「意圖長期脫免職役罪嫌」,國防部將配合相關單位協調英國警方辦理後續法律程序,且軍情局研判葉姓女軍官是因個人因素逃亡海外,不是外界所稱的叛逃。據了解,陸海空軍刑法中「意圖長期脫免職役而離去或不就職役者」,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與死刑差很遠。
葉玫是軍情局少尉軍官,去年疑因適應不良,出國後逾假不歸。情報作戰軍官外逃,軍情局面上無光,除依法發布通緝令,也隨即註銷她的中華民國護照與其他有效證件。當時外界懷疑有留美背景的葉玫可能擁有美國護照,已自英國前往美國,軍情局負責召募葉玫入營者遭致不少責難,軍情局還重新檢視召募辦法,以免重蹈覆輒。
但據英媒報導報導,33歲的葉玫在英國新港市(Newport)居住18個月,於慈善單位「樂施會」(Oxfam)擔任義工及威爾斯難民委員會(Welsh Refugee Council)口譯,她身上並沒有其他護照,英方研判她是在倫敦奧運會前以免簽證方式入境英國,英國給予台灣護照持有人的停留時間為180天,葉玫停留威爾斯的時間明顯已超過規定。
去年7月駐英代表處接獲外交部通知葉玫遭通緝,今年12月10英國移民署查獲葉玫非法居留。報導指出,葉玫抵達英國後,住在英國政府提供位於新港市的住所,她說,「因為我在這裡沒有任何家人,我很希望參與社區的事務,並試著融入社會,認識了解住在這裡的居民」。
對葉玫聲稱遭遣返回國會被判死刑,我駐英代表沈呂巡已加以澄清,這是錯的,但葉玫據此向英國提出政治庇護,可能使她被遣返台灣的時間拉長。
有其他家新聞講到,葉少尉高中之後就出國留學,30歲才回國考軍情局
可能是長期在國外,不適應國軍的生態,也沒有循正常管道求助吧..
選擇逃官的結果就是五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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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事情很多國家都幹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