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長:台灣第三代戰機將以雙發動機戰機為方向

請問一下,潛艦算防禦性武器嗎?
killy_chu wrote:
請問一下,潛艦算防禦...(恕刪)

我們在說的是不管本質是否具攻擊性
都需在台灣關係法下解釋為防禦性美方才有賣的可能
美國要賣台灣潛艦,也會解釋為防禦性傳統潛艦
至於型號都跟你表明具攻擊性的,要怎麼解釋?
kurt524169 wrote:
所以呢?美國賣台灣武...(恕刪)

『A』H-1W跟『A』H-64E都賣了,你覺得有啥不可能?
當年也說魚叉飛彈太具攻擊性不賣,後頭還不是照樣出售了?
有沒有攻擊性,是不是只有防禦性,全都是美國說了算。
大黃蜂有沒有那個A都無所謂,反正美國決定要賣的話,他們就會有解套的方法,你根本不需要為他們擔心。

pcgamer wrote:
『A』H-1W跟『A...(恕刪)


難得我會這麼認同你

嘴長在2大國身上

黑白怎麼說都可以
pcgamer wrote:
『A』H-1W跟『A...(恕刪)

直接copy前面說的﹕
「戰機的「A」和直升機的「A」雖都是攻擊,但戰略意義大不同
戰鬥攻擊機可以化身炸彈卡車轟擊敵陣地,攻擊直升機只是殲敵坦克」

一再用這在戰略上不具攻擊他國能力的直升機來說嘴,真不知道能證明什麼...
而且我從一開始就說,「F/A-18的A更容易讓中國做文章」
只問你這是不是事實?
美國賣台灣武器要依台灣關係法解釋為防禦性武器才能賣這是不是事實?
型號都表明具攻擊性,是不是在台灣關係法上更難解釋?美方是不是會更有顧忌?

我要不要為美國擔心也是我的事吧
這是討論區,你有你的看法,我就不能有我的看法嗎?
有本事,拿出軍事專業來說服我
目前我只看到你為反對我的話而反對

pk-king- wrote:
難得我會這麼認同你嘴...(恕刪)




美國真的想賣,方法多的是!

不信,叫尼可拉斯凱吉出來就可以了!
我覺得台灣應該也要立一個美國關係法,

退役艦不買!
非攻擊性武器所佔軍備定出下限
反正有國會備書,不想要的就推給法律!
那個A應該沒影響啦

買F/A-18應該跟買AV-8D一樣

放在台海以空優為主的環境中

對抗阿共新銳戰機會很辛苦

真正很A的是F15E

沒有A的最A
pcgamer wrote:
本來就是了啊,不然真...(恕刪)


照MDC的說法,

如果817公報完全失效,

那我們當年買到的機型,

應該在購入時就有良好的對地攻擊能力.

F-16 Block20鳳凰戰鬥機

我個人的看法是817公報實際的效果,

是受中美雙方的關係良好與否左右,

所以既不可能百分百執行,

要期待它完全廢除的可能性也不大.
F-18和F/A-18沒有什麼太大的不同,只是在玩文字遊戲
如果美國真想賣,他只要說賣給臺灣的是F-18即可
美國都有RF-18偵察機了,想玩什麼文字遊戲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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