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赴太平島 國防部:海空兵力掩護


BUCK wrote:
行政院表示,經查陸菲南海仲裁案仲裁庭第一階段裁決內容,其中菲律賓15項訴求中並未提及太平島,依不告不理的原則,仲裁庭未來實體審判時,應不致對我國太平島做出裁決。此外,仲裁庭本次所作第一階段裁決,僅是針對該案程序問題做出判斷,未觸及實體問題,故並無外傳將我國太平島降為岩礁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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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新聞稿

近年來,南海地區主權爭議不斷,102年元月菲律賓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附件七之規定,對中國大陸提出南海仲裁案,並在去(104)年11月24日至30日之第二階段言詞辯論中,扭曲事實、曲解法律,主張太平島是「岩礁」而非「島嶼」,不得享有超過12海里之海洋權利。對此,行政院及外交部已多次發表聲明表示,無論就歷史、地理及國際法而言,面積0.51平方公里的太平島,身為南沙群島最大自然生成島嶼,不但可維持人類居住更能維持本身經濟生活,符合《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121條之島嶼要件,因此,中華民國對太平島享有《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所賦領海、鄰接區、專屬經濟海域和大陸礁層之完整權利。

hcchen0014 wrote:
=========...(恕刪)
所以小菲菲就是在第二階段言詞辯論中,拿中洲礁混充太平島囉
盡情歡呼吧!日後自己遭難,請不要怪人無情地訕笑!今日特此紀錄下這一段。
BUCK wrote:
新聞稿不重要?不是代表政府立場和想法嗎?萌前面有人說到,前後任總統一個扮黑臉一個扮白臉,這勉強可以接受。不過還是一樣,看守總統的問題還是存在。中洲礁的照片解決了沒?

只看新聞稿會漏一堆東西
常常這些東西都是被打臉的材料
台灣住久多被打臉個幾次就會養成習慣原始資料為主新聞稿為輔
我被打成豬頭很多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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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為為什麼要大動作登島
本國沒辦法參加仲裁庭
但炒個新聞還可以
大動作登島, 喝島上淡水(聽說有怪味), 展示島上畜牧
都是向國際宣示太平島滿足國際法島嶼的條件
就為了打臉小菲的補充論述
so what...所以我們總統不能去領土走一下??? 怎一整個感覺有人砲口喜歡朝內,尤其這關乎自己的經濟利益,新總統會不會賣掉南海,太平島都很有疑慮了!難道要接近判決出來時,再小聲問一下小英要不要去嗎?你覺得她會去嗎?

BUCK wrote:
其實本來不太想再回這篇,這一篇也慢慢沉下去。不過今天聽到一些消息,又去做了一些搜尋,證明這根本是假議題。搞了半天,這次小菲菲所提的仲裁,根本沒提到太平島政院:堅決捍衛我國太平島主權及海洋權利

heeronet wrote:
只看新聞稿會漏一堆...(恕刪)
感謝提供資料不過不要誤會!看看我前面的論述,我一樣主張太平島主權。就算被打臉也是很爽的只是,我一樣不贊成馬這時去,因為6月才宣判,馬搶著去,就不要怪別人批判他。給新總統去煩惱就好了。
盡情歡呼吧!日後自己遭難,請不要怪人無情地訕笑!今日特此紀錄下這一段。
b108463 wrote:
so what.....(恕刪)
可以啊!不過我已經說過很多遍了,馬習會後到卸任前這段時間去,就難怪美國跳腳了。說句殘酷的事實,台灣還是美國罩的另外我可是炮口朝外的只是要考慮國際現實和精密計算
盡情歡呼吧!日後自己遭難,請不要怪人無情地訕笑!今日特此紀錄下這一段。

b108463 wrote:
so what.....(恕刪)
她會不會去我怎麼知道?不過我認為她該去!不過要等時機。上任後先派個內政部長去就好。
盡情歡呼吧!日後自己遭難,請不要怪人無情地訕笑!今日特此紀錄下這一段。
BUCK wrote:
她會不會去我怎麼知道?大笑不過我認為她該去!不過要等時機。上任後先派個內政部長去就好。

請問什麼時候是適當的時機?

achihemi wrote:
陳總統也去過太平島...
當時的馬總統也說過不適合去!!

SO~~~??


當時的民進黨也說那是總統的職權應該去

SO~~~??

chiashin wrote:
請問什麼時候是適當的時機...(恕刪)

這問題要看美國爸爸的指示呀!!不聽話,瑞士帳戶或公民覺醒等著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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