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nightcsf wrote:我不需要嚐試,中華民國的法律很容易查的到。你可以找到跟上面這些意見不同的說可以在不可能知道網路帳號是誰的狀況下可以構成侮辱罪的實務見解? 拿出來看看,等你拿出來,再來恫嚇人家吧。或者你告過誰?你告人的話,你也會被人家知道你是誰。你想被知道??你只是一個網路帳號,你是誰?你是一個網宏?也許實際上你是中國人是吧。你告了,大家就會知道是甚麼人每天都在為中國宣傳。唱衰台灣,無所不用其極地幫中國代言。你還要恐嚇別人?我試試看甚麼說清楚!! 不懂法律不要亂引用你真是台式言論自由的最佳詮釋
YC_Jiang wrote:那你想告什麼? (恕刪) 猜他不久就會檢舉刪文之前說要告我,在我表明願意讓司法認證我究竟有沒有侮辱他後,馬上被刪文不知道林北意思已經夠讓人懷疑了,還反過來指責我是錯的,有這種台灣人? 之前幫中國洗地武漢肺炎,連拜登反歧視都可以當成武漢肺炎源自他國的科學新證據,深藍統派都沒這種人,真的是處處為祖國想的台灣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