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線電搜軍方頻道-幻象迷成現行犯


dnetal_tw wrote:
...(恕刪)



朋友!沒有故意凸你的意思

但行政規則或命令後法優先法

我想你還是在問一下國防部好了

不然雞排可能真的會請不完

對了!我排100號

法律條文不是這樣看的,第一條只是說明哪些基地/地方可能為要塞,或符合要塞的地義。真的的重點是第3條最後一段話!要成為適用本法的管制區是要經過國防部公告的,沒公告的只是名義上的"要塞堡壘",並不是要塞堡壘法管制區。這樣瞭解嗎?所以最後第18條在強調一次~要公告之。"要塞"跟"要塞堡壘管制區"是2個不一樣的東西。

最後,屏東機場的那個公文,根本是國防部不懂法,亂套用。一般的民航法規就可以管機場周邊建築限高跟養鴿的問題了。

再者,要塞堡壘法的管制項目很多,要不要看懂之後再來看為何一些軍用基地無法公告成為管制區。如果全台軍用機場都公告成為要塞堡壘管制區。那4公里內所有高過於機場圍牆的建築物全都要打掉,才能一視同仁,否則怎可以只管攝影不管其他法條內的限制事項。

不信去問問學過法律的來看看此條文,看誰說的對,還有,這可是經過法院認證的,全台灣機場不適用於"要塞堡壘地帶法"因為他沒有被國防部公告成為管制區,他只是要塞....就只是一般軍事基地而已。有公告的地區就只有網友貼的那些.96年空軍回給觀光局的文也是如此,還有人拿91年的文來打?有沒有搞錯?

國防部(軍方)為了讓人民太了解軍事相關資訊,從以前戒嚴時期到現在的保防思想根本沒隨著法條跟時代進步,沒想到一堆人還跟著相信軍方說法。機場圍牆貼的管制項目只是擷取"要塞堡壘地帶法"的部份法條,用來欺騙人民的,根本違法。
你拿91年的東西來打96年公佈的東西,你覺得哪個比較可信?
機場是要塞沒錯,但不是管制區。要管鴿子問題,不需用到要塞堡壘法。
edison01 wrote:
軍用機場周圍禁養飛鴿...(恕刪)
這觀念也很舊了,如真擔心這些重要地方被標定,那週邊都要管制不要住人了,國防部都知道這些東西都不是機密,雖然很重要,但是不是這樣管的。
a750828 wrote:
其實軍事重地都會有所...(恕刪)

tpccy6421 wrote:
因此,使用未經審驗之全頻接收機有觸法之虞。.(恕刪)


那如果是使用 "經審驗" 之全頻接收機勒?!

T.A.F. wrote:
你拿91年的東西來打96年公佈的東西,你覺得哪個比較可信?
機場是要塞沒錯,但不是管制區。要管鴿子問題,不需用到要塞堡壘法。(恕刪)



100年屏北機場的呢? 拿要塞法來管不是要塞的地方, 那些被拆的鴿子戶可是會跳腳的

另外國防部的公文有註文將軍用機場要塞化
Edison
反正 公說公有理 婆說婆有理
再爭辯下去 只是火藥味濃 完全無濟於事
完全無理性討論空間
-------------------------------
是說 如果收聽塔台頻率就是匪諜
那根本不需要去機場旁聽 因為只要租個高樓就可以了
因為頻率是公開文件 ...
而且 大陸民航機來桃園 也是要跟塔台聯絡 不然她怎麼降落....
這樣還通匪咧....
這樣憲兵要不要去把大陸民航機長也起訴阿...

tpccy6421 wrote:我想NCC能引用的法條【電信管制射頻器材


此為正解,器材不合法,收聽業務頻道的行為也不合法,真不知那些口口聲聲說自己合法的航空迷邏輯?在台灣,法令不完備,法令執行也不嚴格,所以太多人以為自己做的事沒出包就是合法...低調點,罩子放亮點,不要再誤導新進的人了...
如果航迷廳無線電是犯法的,那我想NCC或電信警察應該也該去查查各地方報社或記者,他們也常在聽某些頻道。是一樣的舉動。
hsuanwang wrote:
此為正解,器材不合法...(恕刪)
T.A.F. wrote:
如果航迷廳無線電是犯...(恕刪)



闖紅燈被抓, 為什麼抓我, 大家都在闖啊....


全頻接收機按規定要送驗, 驗過了會貼張類似這個的貼紙, 有嗎? 沒有就是不合法


Edi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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