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線電搜軍方頻道-幻象迷成現行犯

T.A.F. wrote:
請問您說的這些事是機密嗎?對岸不知道嗎?軍方自己都說不是機密了。況且航空迷也不會無聊到拍那些543
還有告訴你,軍方也坦承也知道拍照行為是合法的,所以這次是針對無線電的問題,那就大家上法庭來說囉!
但是實際上的作為,軍方保防對拍照還是很感冒,請問道理何在?
時代在進步,腦袋也跟著進步好嗎?

我的重點不在於軍方是否「認定」這些是機密,我只是要說衛星偵照只是一種情蒐手段,在假想敵「意欲」對我方重要設施、據點實施破壞、突擊前,需要對現地有全盤的觀測、偵察計畫,絕不是僅靠「衛星偵照」就可以竟全功!但現在的國人大都抱持著有衛星偵照,對岸要刺探機密絕不會笨笨的到現場去等著被抓,但是我方有情治人員在96台海危機,為了要刺探老共的兵力虛實,就是這樣被抓!當我需要有情資來佐證,不管時代多進步,我需要有最新的現地資料,就算只是多了一條狗屎,我還是需要把他納入現地沙盤的資料、納入偵察歸還報告,這是永遠不會變的!

像之前屏東439聯隊那位涉及間諜案的郝少校,不就是遭基地旁的小吃店吸收,為什麼老板會找上他???可能是從其它人口中或從他口中知道他投資失利,需要錢來週轉,所以才會吸收他來取得情報。我們不能只想著老共一定會用什麼方法來滲透,因為有太多種洩密的可能了!
I come from the Republic of China,ROC Army AirBorne Paratroops 忠義驃悍 勇猛頑強

T.A.F. wrote:
但是實際上的作為,軍方保防對拍照還是很感冒,請問道理何在?
時代在進步,腦袋也跟著進步好嗎?.(恕刪)


取決與動機 要是有心人士抄錄代號和代碼 這些資料就是有用的情報

飛機起降次數 編號 出航次數 飛行課目 可以概算出 飛機妥善率 , 這就是機密

使用設備竊聽塔臺,飛管 取得一般人無法得到的情資,不抓這個人 抓誰

自己明知違法,還要怪法令阻礙自己的拍照行為 更進一步要合理化違法行為

法官應該 殺雞敬猴 重判

andy9999 wrote:
取決與動機 要是有心...(恕刪)

還有,國軍過去保釣,海軍軍艦只要一出海就受到日本自衛隊的電子干擾,後來細查才發現日本早派了特工人員進駐軍港外的飯店,每天觀察軍港內的軍艦作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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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750828 wrote:
還有,國軍過去保釣,...(恕刪)


真的嗎? 比珍珠港還扯..
mikakimi wrote:
真的嗎? 比珍珠港還...(恕刪)

http://www.ewdefense.com/weapon.asp?wno=125
國人還在醉生夢死,相信科技至上,在衛星偵蒐面前,其它情蒐手段無用!
難怪現在共諜案那麼多,原來阿共是最沒科技含量的一群,還在以人為主

我看現在國防部花錢買廣告,天天廣告反情報七要項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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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現在對於全頻接收機使用的管制是落伍的行為
2. 國家應該鼓勵民間對於無線電的運用
3. 政府的機密不可在未加密的情行下於使用無線電交換.

何謂竊聽?

使用無線電全頻接收機只是收聽, 不是竊聽. 打開無線電就聽到軍方機密, 那是軍方失職.

若軍方使用加密器, 無線電使用者獲取加密器解密收聽, 應該就可歸類為竊聽.

freeman9955 wrote:
1. 現在對於全頻接...(恕刪)


個人頗同意您的觀點,政府應適時修改法令,但是立法院的效率令人不敢恭維。

freeman9955 wrote:
現在對於全頻接收機使用的管制是落伍的行為(恕刪)



不是不能使用全頻接收機,是需使用經 NCC 審驗的全頻接收機

如果事主用的是審驗過的機子, 那就沒問題, 不然違法就是違法

Edison

allen_yeh wrote:
@@" 無線電信號...(恕刪)


高頻無線電視管制物品

edison01 wrote:
不是不能使用全頻接收...(恕刪)


查了一下資料,目前送審具有全頻接收的機器只查到一台,是KENWOOD TH-F7E,問了廠商是鎖頻之後送審,回來後再打開,所以全頻接收機根本無法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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