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線電搜軍方頻道-幻象迷成現行犯

又有人在自high了...不是能發射出電波才算射頻,法規不是隨人自己解釋的,目前法規就是不合法,根本不合規範,一定不給驗的...
法規?是指電信法嗎?還是哪個法?就電信法的內容,不知道哪裡有規範到"全頻接收機"的相關事項?現存在台灣的狀況是,法律應該不管了,卻是NCC管太多。這就像汽車改裝類似,改裝零配件都可以合法進口販賣,但是裝上車你就是違法,但至少交通法規有明文規定,至於接收機跟電信法嗎?........

在歐美與日本,航空迷可是人手一機,日本自衛隊還會公佈頻道呢?只能說跟不上時代的是台灣政府與人民

hsuanwang wrote:
又有人在自high了...(恕刪)

T.A.F. wrote:
法規?是指電信法嗎?還是哪個法?就電信法的內容,不知道哪裡有規範到"全頻接收機"的相關事項?現存在台灣的狀況是,法律應該不管了,卻是NCC管太多。這就像汽車改裝類似,改裝零配件都可以合法進口販賣,但是裝上車你就是違法,但至少交通法規有明文規定,至於接收機跟電信法嗎?......(恕刪)


google 就有, 自己找吧! 違法就是違法, 不用拿一堆別人怎樣怎樣來說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之項目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之項目。

一、無線電發射機。

二、無線電收發信機。但不包括下列器材:
(一)船舶用航儀設備:Decca航行儀、全球航行衛星系統、羅遠、導航設備、衛星導航系統、回音測深儀、船速器、雷達及航行自動識別系統。
(二)船舶用潮流計、水深計、漁探器、聲納、無線電浮標、船舶用衛星追蹤發報器。
(三)無線射頻辨識器材之被動式電子標籤。

三、無線電收信機。但不包括下列器材:
(一)廣播、電視頻段接收機。
(二)僅具接收功能之全球定位系統接收器。
(三)供接收機使用之低雜訊放大器。
(四)船舶用氣象接收機、網位接收器、亞美加接收器。
(五)僅具接收功能之測速雷達感應器。



Edison
那請問全頻接收機應該屬於哪一項?就廣義的來說,它可是廣播收信機喔!網路上拍賣也有,代理商也有合法進口。請問我舉例有錯嗎?
別人怎樣~好的當然要學,思想要跟著進步阿!
edison01 wrote:
google 就有,...(恕刪)
T.A.F. wrote:那請問全頻接收機應該屬於哪一項?就廣義的


都白紙黑字寫這麼清楚,還是一昧照自己腦袋的錯誤想法硬凹...不是說台灣法規不用改進,但在改條文之前,該尊守的尊守,該低調的低調...你要不要去問問那些進口全頻接收機的廠商,到底是正大光明進口販賣還是混水摸魚看準NCC沒人力抓?美日美日,怎麼不說人家還有F22可以拍呢?
法律像月亮, 初一十五不一樣. 政府官員即使故意惡搞, 闖禍的官員也完全不用為自己闖的禍負責(e.g. 江國慶冤案, 官員殺人升官發財之餘, 對江家的損失都是國賠買單) 連賣藥的地下電台*1都整理得七零八落, 卻去亂抓只有收訊功能的手持式接收機. 這就像是抓不到電話詐騙集團, 卻要求所有人買手機電話卡必需附上身份証影本, 提款機每天提領金額還設置上限 ..... 等真的抓到詐騙集團卻是輕輕放過*2.

言歸正傳, 既然國軍抓洩密抓得這麼嚴密, 那麼國軍對於真正造成重大洩密的共諜*3 *4又是如何處置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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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zh.wikipedia.org/wiki/羅賢哲 (P.S. 別說維基百科在洩密的笑話啦!)
2004年 -- 羅賢哲,時任中華民國陸軍少將,陸軍司令部通資處長。利用職務之便,搜集國軍資通電機密。2011年1月25日,軍檢人員搜索羅員辦公室和寢室,搜出相關機密文件,軍檢署向高等軍事法院聲押獲准,現羈押桃園龜山軍事監獄。2013年12月,新聞媒體報導,中共提議以自2006年6月起在廣西被誘捕後監禁的軍情局第四處副處長朱恭訓,與上校組長徐昌國兩人交換羅賢哲,但此事已被中華民國國防部否認,並表示不會答應換俘。

保密器 -- 《中國時報》指出,他在駐泰期間將保密器「安平六號」高價賣給大陸當局,並謊稱遺失,也未受懲處,最後還能晉任[10]。但中華民國國防部否認這項報導,指出保密器並未外洩。《中國時報》反駁,指出國安局說辭反覆,第一次說明說是僅遺失保密片,第二次說明時又則改口僅是保密器後面上鎖的螺絲鬆掉[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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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清楚了吧 ? 上校少將就算是賣保密器給老共, 就算是被抓到也只會判終身監禁. 但是平民百姓收聽公開的塔台明語廣播就是違法. 這是不是和朱學恒筆下的現實狀況*2 有著異曲同工之妙 -- [詐騙集團猖獗,卻是一般的平民老百姓被懲罰。我們辦手機變得更困難了,因為要繳交更多證件。我們開戶變得更困難了,因為要繳交更多證件,經過更多的審核。 ...但對於這些詐騙集團,政府幾乎束手無策,不是抓不到,就是好不容易抓到之後判的超輕,讓他們隨時可以出來繼續犯案。]

對! 沒有看錯, 就是(相對而言)隨意按上洩密的罪名, 意圖重罰一般人; (相對而言)輕判真正洩密的主犯! 所以將軍洩密賣保密器免死, 小民收聽塔台明語廣播就是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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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地下電台賣藥騙千萬 「阿郎」判刑8年
http://history.n.yam.com/ebcnews/society/20140114/20140114050717.html

*2 被詐騙集團所改變的文明
http://blogs.myoops.org/lucifer.php/2011/04/22/conartist
但對於這些詐騙集團,政府幾乎束手無策,不是抓不到,就是好不容易抓到之後判的超輕,讓他們隨時可以出來繼續犯案。

*3 國軍共諜案_台灣新聞】扯! 軍官洩密竟還入共產黨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Usz95YXMti4

*3 國軍再爆共諜洩密案 8退休軍官被捕
http://www.herald-today.com/content.php?sn=5399

*3 共諜案羅賢哲自爆被FBI陷害 國防部:應受制裁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118/317560.htm
羅賢哲是陸軍官校51期通信科畢業,因外語能力佳,2002年到2005年擔任國防部駐泰國軍事協調組上校組長。然而在駐泰期間,遭中共拍到和歡場女子性交易的不雅照,被要脅吸收擔任共諜長達9年,還將耗資500億元打造、牽涉三軍作戰重大情資「博勝案」洩漏給對岸。

羅賢哲(1959年-), 前中華民國國軍陸軍司令部通資處少將處長,中國國民黨黨員。在其軍旅生涯中,曾拿過兩座「忠勤勳章」、軍種獎章12座。因涉嫌將中華民國國軍機密情報交付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之間諜案,遭到中華民國政府逮捕並起訴[1]。他被捕後坦承犯行,台灣軍事法庭判處無期徒刑。

*4 潛伏於中華民國國軍中的中共間諜列表
http://zh.wikipedia.org/wiki/潛伏於中華民國國軍中的中共間諜列表


你確定白紙黑字寫的法條是你看的對,還是我說的對?你確定我沒問過代理商或了解NCC作業?代理商就是光明正大的合法進口,NCC會刁難說不合法,那只是因為NCC的那些官員不思改進而已。全頻接收機送去給他們驗也不能驗,因為他根本沒有NCC所驗證的影響專用電信範圍的"射頻"功能,完全沒發射,干擾功能的收信機,請問要驗什麼?
NCC只是不爽讓人民使用而已。

hsuanwang wrote:
都白紙黑字寫這麼清楚...(恕刪)
T.A.F. wrote:你確定白紙黑字寫的法條是你看的對,還是我


真的是鬼打牆... 不合目前規範的東西是要驗甚麼?NCC是不好,但他那有空"不爽給你用"... 其實我覺得國道速限太低,應該150起跳,甚至無速限,看看德國都可以,台灣為何不行?交通部的官員真是不思改進...(RF的定義請多請教專業人士,別再自己腦補了)
微波爐前面的金屬洞洞網取下, 按下加熱開關就發射高功率(700~1000瓦)的射頻 (915 MHz OR 2.45GHz) 訊號
電磁爐的陶磁玻璃加熱面板取下, 把裡面圈成圓盤狀的漆包線線圈用絕緣礙子拉直, 按下加熱開關也會發射高功率(700~1000瓦)的射頻訊號 (100kHz~100MHz)

NCC 會去檢查微波爐, 電磁爐嗎? NCC 會去檢查微波爐的金屬網是否完整, 電磁爐的感應線圈是彎成盤狀還是拉成直線嗎?
T.A.F. wrote:
你確定白紙黑字寫的法條是你看的對,還是我說的對?你確定我沒問過代理商或了解NCC作業?代理商就是光明正大的合法進口,NCC會刁難說不合法,那只是因為NCC的那些官員不思改進而已。全頻接收機送去給他們驗也不能驗,因為他根本沒有NCC所驗證的影響專用電信範圍的"射頻"功能,完全沒發射,干擾功能的收信機,請問要驗什麼?
NCC只是不爽讓人民使用而已。

點評 NCC -- 世上本無事, 杞人常憂天, 庸人多自擾*1.

事因人有,若無人我,事從何來?人、我如夢中境、水中月、鏡中影,虚幻不實,無智者妄作分别、執著,因而煩惱、痛苦,這就叫“庸人自擾”!

*1 庸人自擾
http://bookstrg.com/Readstory.asp?Code=SS202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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