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chrotal wrote:
那是你認定的解釋
你說了算?
你認定的答案別人看法不同就叫造假?

從頭到尾都是您主觀認定我造假不懂台語並且四處宣傳
您可以慢慢去跟法官解釋


搞半天原來只是我認定的解釋喔? 原來維基跟百度都配合我造假喔
不管是維基或是中國的百度都說明林北指的是自己,不會拿來形容他人
維基 - 林北
百度 - 林北

我當時可是附上字義解釋喔


截圖足以證明發文當下你不知道,其餘的就法庭上講囉
Panchrotal wrote:
那是你認定的解釋你認(恕刪)


林北是什麼意思? 都講給你聽了你 就是"自稱""你老爹"的意思

那是拿來"自稱"的 不會有人指著別人說"林北台灣人"

指著自己講還差不多...

台語裡面也有所謂"林鄒罵"用法 那是我某位長輩愛用語
猜猜這位長輩出生年代? 台灣人應該猜得到 但共匪或五毛就很難說了...

拜託 不了解台語就少講兩句 又沒人要你懂...
Guntrollist
他想贏到造假林北意思,我都不知道林北原來是指別人[笑到噴淚]
Guntrollist
他也可以堅稱中國官媒發推時還沒大流行,6小時後才大流行阿。可是他卻置之不理反而硬凹林北他是對的。急於想證明自己身分這點,實在有違常理
YC_Jiang wrote:
台語裡面也有所謂"林鄒罵"用法 那是我某位長輩愛用語
猜猜這位長輩出生年代? 台灣人應該猜得到 但共匪或五毛就很難說了...

拜託 不了解台語就少講兩句 又沒人要你懂...

因那 有耳冇翠 哉某
knightcsf wrote:
計較甚麼,你說我,亂引用,就把你引用正確的實務見解拿出來,告訴大家你的網路帳號跟你真實人格一樣是不能被侮辱的!

不然你說我亂引用,我也認為你是公然侮辱!

隨便找都一大把
實務見解多數傾向網路人格視同真實人格之延伸

沈育祐犯公然侮辱罪,處罰金新臺幣伍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沈育祐於民國108年7月10日22時22分許,以暱稱「富察傅恆」登入多人線上隨機配對網路遊戲「天堂M」,在遊戲過程中,因細故對暱稱「鐵餅」之莊智鴻心生不滿,竟基於公然侮辱之犯意,在上開不特定多數人得共見共聞之網路遊戲「天堂M」公共頻道上留言以:「鐵餅!你真的靠杯耶乾娘老基八。」等語辱罵莊智鴻,足以貶損莊智鴻之人格、名譽及社會評價。嗣經莊智鴻提出告訴,始悉上情。
Panchrotal wrote:
隨便找都一大把實務見(恕刪)


你是說像這樣一大把嗎?

⒍再參以現今網路使用極為便利,吾人在同一網站或多個網
站中使用多個代號、暱稱亦至為普遍,在網路虛擬世界既
有使用多個代號、暱稱之可能性,除非該代號、暱稱已由
某人頻繁、公開使用至網友眾所皆知,達到「只要觀其帳
號、暱稱」即「知其人為何人」之顯著程度,實難藉由代
號、暱稱即得特定或可得特定使用人之真實身份。而現實
世界中所保護之名譽權僅為一身專屬於每一個人,在網路
虛擬之世界中,當然無由將名譽權之保障無限制地擴大,
而試圖藉由刑罰保護每一個人在網路中所使用之無限多個
虛擬代號、暱稱,明顯超越現實世界名譽權之保護範疇。
而公訴人並未舉證證明證人隋安順在「i-part愛情公寓」
網站上所使用編號「0000000」帳號,在被告張貼
上開文字內容時,該編號「0000000」帳號,在網
路虛擬世界或該網站中,已由證人隋安順頻繁使用至網友
眾所皆知,達到「只要觀其帳號、暱稱」即「知其人為何
人」之顯著程度,其「帳號或暱稱」已等同「姓名」之辨
識程度。
㈣綜上所述,被告雖有「i-part愛情公寓」網站上,以暱稱Li
ly所使用,愛情公寓編號0000000帳號自我介紹中所
刊登之上開文字內容,然無論自被告所張貼之上開文字內容
中,抑或證人隋安順在所使用之編號「0000000」帳
號個人檔案、基本資料及自我介紹欄中,除編號「0000
000」、「暱稱安安」外,既未揭露足以辨識網路虛擬世
界中編號「0000000」,在真實世界中之真實姓名、
年籍資料、綽號、住居所、職業、職稱、究係畢業於何大學
或學院、任職之公司行號等任何足以辨明或連結愛情公寓編
號「0000000號」在現實生活中所指何人之個人資料
。此外復無其他積極證據足認證人隋安順所使用之編號「0
000000」帳號,在網路虛擬世界或上開網站中,已達
使不特定使用者「觀其代號、暱稱」即「知其真實身分」為
證人隋安順之顯著程度,自難認證人隋安順之名譽有因被告
張貼上開文字內容受妨害之情事。是雖被告在網路上張貼上
開文字內容,有悖倫理道德規範,在網路及現實世界中均應
予以譴責,惟仍難遽以刑法公然侮辱罪或加重誹謗罪名相繩
,不能證明被告犯罪,揆諸前揭規定與判例意旨,依法應為
無罪判決之諭知。
五、原審經審理後,未察上情,遽以刑法第三百零九條第一項之
公然侮辱罪、第三百十條第二項第二項之加重誹謗罪對被告
論罪科刑,判處被告罰金新臺幣一萬元,如易服勞役,以新
臺幣一千元折算一日,認事用法,均有違誤。被告否認犯行
提起本件上訴,指摘原判決不當,為有理由,應由本院撤銷
原判決,對被告為無罪判決之諭知。有

你在怎麼就刻意忽略這樣的判決或意見?

因為你能找到的判決,多數是可以推知真實的人是誰。這裡只是一個專門發言的論壇,你跟這裡的網友有何互動?這個板的網友有誰可以真實實推知你是誰?

說我亂引用,你要不要道歉?你是在侮辱我喔!
Panchrotal wrote:
隨便找都一大把實務見(恕刪)


來來來 告訴一下大家 我們用什麼方法知道用Panchrotal帳號發文的人

是"林北先生"還是"林老畝女士"? 或是"林北2號" ? "林北3號"?

我們假設<Panchrotal>是個中國網軍團體 總共有十幾人個在監獄裡發文的中國五毛"管理"
在台灣建立的洗風向專用帳號
請問被台灣人"侮辱"這帳號 倒底該算誰的?

我是尊重五毛在台灣有發言甚至不被侮辱的保障
可是你也要公開你是哪幾隻五毛 身份證號碼 姓名都要公布一下
不然天曉得我今天痛罵Panchrotal這帳號 倒底是侮辱了哪隻五毛?

廣東的林北XX 江西的林北OO? 還是河北的林北ZZ?

法律上
侮辱要有明確對象 除非網路上人人都能預知你是誰
例如蔡英文 柯文哲的FB帳號 否則一串英文或數字 國字代表的"帳號"
要怎被"侮辱"呢?

今天Panchrotal這幾個字並沒有實質代表意義 除非你公布自己姓名個資
讓01上網友都能很自然聯結到你"真實身份"身上 否則Panchrotal這能代表什麼?
要不要我明天申請一個"絕對正宗林北Panchrotal" 這樣一個帳號 來代表"林北Panchrotal"?

還是強國法律 只要看你不爽黨就可以說你反革命反人民 網管直接查出IP
公安破門而入處掉掉你?
這在貴國可能可以 但敝國你是辦不成的....
Panchrotal wrote:
因那 有耳冇翠 哉某(恕刪)


你哪係溫阿罵 你家武租給貢家

哪毋係 嘎林北惦惦啦!

習啊維尼攏無彎老北大 戈彎阿罵?

李系蝦米東西勒?
YC_Jiang wrote:
你哪係溫阿罵 你


他這段話又暴露了他台語不好

他那句 因那 有耳冇翠 看是看得懂,但是從來沒看過這種寫法
而且他漏了一個字,怎麼唸都不順
群起而幹之! 這個滋味應該是滿不錯的,不過為了在監獄中能生存,再噁心的也要做!
Guntrollist
他也剩下3個月了,3個月就過期限了,到時就知道是真是假[偷笑]
Guntrollist wrote:
他這段話又暴露了他台(恕刪)


我也覺得怪怪的 畢竟從小聽到大
你這麼說我終於知道怪在哪了?
另外,都說要告你了 一定會先回報你po的東西
如果真的構成公然侮辱 你是不是應該已經被管妹封號進水桶了
都三個月 帳號還頭好壯壯能發文
這代表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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