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道鎮 wrote:小弟以前是文書(十年...(恕刪) 20多年前的某夜...我老板晚上要打麻將(很重要,因為連輸二天要上訴)所以叫我穿他的衣服去查哨(防區戰情輪值)我也搞不懂有沒有違反規定只覺得很爽,因為在馬祖查哨是很爽的事更何況我從一兵立刻晉升上尉,說有多爽就有多爽!(看我有多笨!)不但全防區趴趴走(難得!),比如我營區山頭上的240陣地,可以去狗幹他們!還可以去馬港吃消夜,山瓏買補給品,清水角落打電話回家...隔天還可以補休到中午吃飯於是就駕駛+槍兵+我,就出發去了駕駛熟門熟路,一路查的輕鬆愉快...過程很趣味,但這邊就不敘述了比預定5點結束還提早1個多小時回去睡然後中午起床,我也沒想太多直接到餐廳跟部隊去吃飯進了餐廳,菜排跑來我面前說你太誇張了吧? 這樣我是不是要跟你敬禮!?原來我還穿著我老板上尉情報官的軍服...結局? 沒有結局! 因為大家都習慣了! 我也是吃完飯才回去換裝...
金道鎮 wrote:小弟以前是文書(十年前)在電腦裡放滿了 我是大門待命班,站哨躺平,抽煙,吃泡麵,講手機!假日營站沒開,只好走會客室買菸,買零食買飲料!刁旅參三算嗎???(最後被玩)越級投訴算嗎???連續跟旅長投訴學長,衛兵司令!
我的朋友當駕駛兵,載他老闆夜巡督導,軍車就停在台南的路易13酒店門口,老闆在裡面喝洋酒他就在車上一個人自己喝啤酒。至於我本人的違反事件項目?罄竹難書。舉例寒流的時候在海邊升火取暖順便烤地瓜.弄土窯雞。然後再回報監視哨該處有人放火。我們要就近監控火勢。(其實是等著吃雞肉)私藏料件。執勤喝酒。趁機巡的時候找飆車族飆車。。。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