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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來源:
http://newsblog.chinatimes.com/duduong/archive/37502
重點截錄:
當前最先進的原型電磁砲,砲口速度是Mach7,動能是32MJ,最大射程200公里;而36年前出廠的Reinmetall 120mm坦克砲就可以輕易達到Mach5的初速,即將服役的DDG-1000上的155mm火砲發射LRLAP(Long Range Land Attack Projectile,長程陸攻彈)時,砲口動能是34.7MJ,射程也是200公里。美軍在可見未來希望達到的技術指標是砲口初速Mach7.5,動能64MJ,最大射程450公里。這樣的性能,除了初速之外,人類早在70年多前就已有了,我說的是納粹德國的V2飛彈。現代的彈道導彈在射程和能量上都可以輕易超越電磁砲幾個數量級;新式的火箭彈有和電磁砲同樣的射程和十倍的載荷,價錢更是白菜化了。電磁砲號稱6分鐘飛到最大射程,火箭彈晚了兩三分鐘,同樣都只能打擊固定目標,根本沒有實用戰術上的差別。電磁砲為了追求50%的速度優勢而嚴重犧牲載荷和廉價性,與前文《未來十年的中美武器對比(三)》裡討論的LCS有異曲同工之妙。
我常看到吹噓電磁砲的文章說它最大的優勢是彈丸小,不佔地方,這是沒有物理常識的歪論。同樣的載荷要飛行到同樣的射程所用的能量與速度平方成正比;電磁砲所用的電來自燃油,其能量密度稍高於火箭彈的推進藥,但是正因為電磁砲彈丸速度較高,所以其所消耗的能源以體積和重量計都還是較多的。不過電磁砲最致命的缺陷,其實是在附加的裝備上,不但必須有極大功率的發電機,電磁砲本身的結構也遠比火砲龐大複雜,尤其是它的身管必須以較細的截面積來承受更高的摩擦生熱,又得要傳導極強大的電流,電阻生熱比摩擦還要嚴重,所以在散熱上先天就比火砲困難一到兩個數量級。當前最先進的大型火砲可以每分鐘發射十發,火箭砲的發射速率更高;電磁砲則即使再研發20年,頂多也只能做到幾分鐘一發,根本沒有實用性。我還沒有提到它身管的壽命,那基本是打十幾發就得換的。
美國海軍研究辦公室(Office of Naval Research,ONR)所屬的電磁發射設備(Electromagnetic Launch Facility)試射BAE Systems的電磁砲原型機。很奇怪的是全世界的讀者似乎都對彈丸後面的巨大火焰視而不見。這其實是因為在Mach7的速度下,彈丸承受極大的空氣阻力,所以必須加上一個火箭引擎來維持速度,勉強擠出200公里的射程。這是一個貨真價實的助推火箭,不只是Bull博士的ERFB火砲的彈底排氣技術,所以有用的載荷就更加可憐了。......
..百年世事三更夢,萬里乾坤一局棋。禹開九州湯放桀,秦吞六國漢登基,古來多少英雄漢,南北山頭臥土泥..
另外電磁砲的功率大概是1kw/h,然後灌到超級電容內,在幾毫秒之內消耗掉,這大概就是十度電的電能而已,說真的這沒多少載荷好犧牲的,反而是原本的砲彈彈藥庫可以多放很多砲彈,因為是動能彈體積小沒火藥,變的完全不怕中彈自爆,反而少了個弱點,原本的燃氣渦輪發電機裝大台一點,油箱加大一些就好,還七倍音速的極音速,配上神盾系統可以作為反飛彈跟制空武器,還可以多目標接戰,真的沒道理不裝這東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