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exlin1 wrote:
用警棍尊重解放軍嗎...(恕刪)
美國也沒好到那去.
1932年一戰老兵因經濟蕭條,前往華盛頓爭取遭拖欠的補償金
,結果總統拒絕接見,麥克阿瑟/巴頓下令軍方使用武力驅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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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因此次事件,在1944年訂立軍人權利法案.
但老美用過即丟的思維,其實一直存在.
理應被妥善照顧的二戰退役老兵,仍有許多人因為各種因素
(傷殘,心理困擾...),最終淪為社會底層.
越戰老兵更慘,長期遭到整個社會歧視.
軍人權利法案的不夠完善,可從下述報導觀見一二:
>自2009年以來,從伊拉克和阿富汗回國后被診斷患有創傷性
>腦損傷等精神疾病的超過2.2萬名軍人因涉嫌「行為不端」被
>踢出美國陸軍。
>這意味着這些軍人不再可以享受治療、醫保或退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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