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七逃 wrote:我們早就付費談判技術...(恕刪) 是的因為我們被連續301,又強力推動智慧財產權法,非常非常的乖,當時市場上,好多律師出來抓盜版。科技這塊商業這塊,還是諜對諜。前幾年台廠才被韓國廠出賣,主管還在美國座幾年牢。我們懂得花錢買轉移(還要人家憐憫),是被打得半死,一方面我們在淚水中成長。
start95 wrote:是的因為我們被連續301...(恕刪) 據我所知 台灣在智慧財產這塊 還是有些走在法律邊緣只是比之過去海盜王國 現在的偉大中國 還是有很大進步..至少台面上來說 已經可以說是及格了..美國這個老大哥 並不會對所有貿易夥伴(包括台灣這種小弟)完全標準一致..你比較窮比較弱 技術與基礎還遠遜於主流 老美相對會比較寬鬆點..某些部份可以睜隻眼閉隻眼...但你國民收入或技術水平到一定程度 進入主流市場 老美就沒那麼好說話了..若像中國這樣 蹭老美的飯 賺最多的美金逆差..還試圖在美國背後 甚至正面捅刀子 那還不收拾你 這就沒天理了..美國沒有想要消滅中國或任何國家 只是一個態度:想加入我美國市場發財 乖乖照我的規矩走....不打勤 不打懶 專打不長眼...很明顯的 中國現在就是這個不長眼的...像飛彈技術 沒有任何國家會不在意或任意大相送的..台灣研發的飛彈 屬於較高階核心技術 老美不授權 我們是不敢自己偷來用的..中國就是很敢.... 以為國家大就可以想怎幹就怎幹.... 結果....
Mike H wrote:https://www(恕刪) 話說上週我才上過商業機密保密相關的年度課程,公司對這個保密方面相當重視。這個案例中當事人配發的公務用筆電居然還是HP EliteBook 840,這還真是巧,我上班用的筆電也是同款XDD。
bbvvccjojotv wrote:如果真要把機密技術傳到大陸 ,根本無須攜帶筆電出國啊 ,網路這麼發達 ,難道不會用網路傳遞 ? 美國司法部不見得掌握足夠證據 以間諜罪起訴此人但未經許可 出口 ITAR 管制資訊 就已犯法
萊七逃 wrote:美國實際去中國偷J20證據在那? 不要豪洨跟我說3D列印不能飛展示模型你國就是不要臉到處去偷,J20也是偷來的全世界都知道。 是還沒"做案"吧,但五角大廈裡的高官可是公開這樣講不是這樣難道俄羅斯搞反劫"戰鬥機"演練是練心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