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ttyguy wrote:
以色列以暴制暴.也是有不得已的苦衷~~
不像有些人敢做不敢當.只會躲起來.推出老幼婦孺來控訴.
好像他們比較可憐~~好像他們攻擊以色列的行徑就沒那麼可惡了~...(恕刪)
以暴制暴的對象應該是哈瑪斯武裝人員而不是老弱婦孺或是非武裝平民,這是國際共識也是普世價值
用任何手段屠殺非武裝平民不管在任何情況任何立場,都是反人類的戰爭犯行
甲級戰犯為犯有「破壞和平、發動侵略戰爭」的戰犯。詳細控罪指:「作為領袖、組織者、鼓動者或從犯;策劃、執行計劃或秘密計劃;發動侵略戰爭或違反國際條約之戰爭。」在遠東國際軍事審判受審的甲級戰犯全都被控以上罪名,另加其他對個別國家發動戰爭的罪名。甲級戰犯主要為掌握決策權力的軍隊或政府中之高層。
乙級戰犯指犯有「戰爭罪行」,一般指控包括「下令、准許或容許虐待戰俘或平民」或「故意或魯莽疏忽責任,未有阻止暴行」。部份甲級戰犯同時有被控以此「戰爭罪行」。
丙級戰犯指犯有「違反人道罪行」,多數指控實際執行殺害或虐待者。
難道你認為希特勒屠殺猶太人也是有不得已的苦衷嗎?
很顯然,以色列正是那個敢做不敢當的卑劣之徒,與之前迫害他們的那些納粹戰犯的所作所為並無二致,以色列如此劣跡還有甚麼資格指責希特勒?
nikirachin wrote:
首先戰爭受苦的必然是老百姓,無論是局部小沖突或世界大戰。殘忍的說句戰爭哪有不流血的呢?
一直強調以色列種族滅絕?嘴炮算嗎?一直只強調以軍射殺平民?就忽視了哈馬斯射火箭的事實?就因為哈馬斯的裝備比較落後?
問心一句這世界一個巴掌是拍不響的,雙方都不爽才會打起來啊!那為啥以軍可以和法塔談而哈馬斯不可以?原因出在哪呢?
還有很重要的一點你一直沒回我,哈馬斯武裝分子沒著軍裝,那請問以色列是要怎麽從市區找出這些武裝分子呢?以您來說要怎麽才可精準打擊而不傷及無辜百姓呢?
如果沒啥特別意見的話就算了吧,這是戰爭!不是家家遊!
...(恕刪)
問題就在於這不是戰爭而是屠殺
戰爭是武裝人員對抗武裝人員,而不是武裝人員對付非武裝人員
你根本連甚麼是戰爭甚麼是屠殺的基本判斷能力都沒有,還滿嘴胡言亂語不是很可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