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nkoliaw wrote:只是雙方都不想打仗罷了你看美國可有派Coast Guard去第一線處理中東 阿富汗問題?以我的看法真的有戰事海巡署絕無能力處理...(恕刪) 以我的看法真的有戰事警政署絕無能力處理…消防署絕無能力處理…海巡署絕無能力處理…移民署絕無能力處理…以下略…美國執法機關是要在"國內"執行警察勤務和救援勤務去阿富汗做啥?抓走私、抓偷渡、抓毒品、抓黑槍?還是要去護漁?
哥只是個傳說1 wrote:美國執法機關是要在"國內"執行警察勤務和救援勤務去阿富汗做啥?抓走私、抓偷渡、抓毒品、抓黑槍?還是要去護漁.(恕刪) 爭議領土上部署司法警察之目的,不在於遂行戰術,而是在戰略爭議領地對已佔國的合法性會依實質佔領情怳來區分海巡署具備海上司法警察地位,是代表國家行政主權行政主權的存在性比單純的軍佔來得位高。再者,他國攻擊我國行政主權之領土,可謂之侵略!反之攻擊我國軍佔之領地,有可能會被認為兩國為爭議之地交戰,戰勝者可享領地!侵略與單純交戰,兩者國際法地位差異極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