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戰期間東京大空襲和廣島長崎原爆是否合乎國際法?

當然不合啊
怎麼可以用大規模毀滅性武器
日本天皇應依照國際慣例
要求美國司法單位協助逮捕杜魯門以及執行投彈任務的相關人等並引渡至日本接受審判

只是...
這樣是伸張正義?還是自取其辱?


相關資料參考:
日本团体将起诉美前总统用原子弹轰炸广岛长崎
http://news.sina.com.cn/w/2004-12-06/23044449108s.shtml

內衣 wrote:
日本在太平洋戰爭末期...(恕刪)
殺人哪管你甚麼法,那都是牽制對方而設的

jackalsteven wrote:
日本不是沒事去惹美國!美國切斷對日本的石油供應和鋼鐵!
凍結日本海外資產,日本眼看打中國的戲有可能就這樣完了!

當然要打美國,讓美國害怕,坐上和談桌,那日本就贏了!
結果當然下場很慘!



當時的美國一直苦無理由對日本宣戰

所以就如同你說的切斷日本的所有原物料供應

凍結日本的海外資產

逼迫日本去"偷襲"珍珠港

要不然日本"偷襲"的時候為什麼那麼巧

所有美軍的後來的海軍主力航空母艦都在前幾天離開珍珠港

被炸沉的都是在當時已經被認定算是過時的戰艦

所以最邪惡的還是美國人阿

為了保障他自己的利益!!連自己平民跟軍人的生命都可以被犧牲

而且目前的國際法的公平正義也幾乎都是美國說了算

伊拉克那倒楣鬼的例子可以證明!!

pehhnuter wrote:
南京大屠殺有合乎國際...(恕刪)


對阿

有南京大屠殺 還有其他的狗屁倒灶

才會有原子彈

真不知道要怎麼說

有人要幫日本人解套吧
這當然是戰爭罪行

這不是像珍珠港 平民是被誤擊的

這是意圖打擊敵國民心士氣

以平民為目標的攻擊行動(這根本是屠殺)

二戰中這種以平民為目標的轟炸

心態最惡劣 我首推「德勒斯登大轟炸」

它的惡劣之處是

在第一波轟炸後 等消防員出來救火

再進行第二波針對消防員的轟炸

後來火勢一發不可收拾

是因為大部份消防員都在第二波轟炸中殉職了


從漢人來了島上以後一切都變了,黑暗籠罩了我們的前途,從我小的時候,族中的長老就有一個疑問,我們該怎麼做?直到現在我還是不知道...

內衣 wrote:
日本在太平洋戰爭末期...(恕刪)



拳頭大的人,就是合法~~
這就是為什麼人民都想把自己國家建設成強國
反觀台灣人民是以淘空國庫為樂...
用一堆藉口打伊拉克瓜分油田後,並未發現下手前聲稱的毀滅性殺人武器,還把海珊殺了。
合乎國際法?
楊小諾 wrote:
當時的美國一直苦無理由對日本宣戰...(恕刪)

這種說法從何而來...有任何資料可以參考嗎??
美國在一次大戰後就已厭倦戰爭採行孤立主義
二戰初期歐洲各國被希特勒打得落花流水時
英國頻向美國求援希望美國加入同盟國參戰,美國都不太想鳥了
連德國潛艇誤擊美國商船和載有美國人的英國郵輪造成美國人死亡
美國都忍下來不參戰了,又為何要對日本宣戰?
珍珠港未被偷襲前,美國就有很多理由可以加入同盟國參戰了
美國根本不想參戰,又何來苦無理由對日本宣戰呢?

IdleBee wrote:
這種說法從何而來.....(恕刪)

本來想說戰爭在歐洲就不去淌渾水了,結果失控了,燒到美國本土那個傷害不是開玩笑的.

要打在別人家打比在自家打得好(玩即時戰略的都知道),家裡還可以不斷生產補給.

另外日本那時的打法都是沒有投降的神風打法,那種打法真的沒完沒了耶(打美國是錯誤的策略),

所以才往核心攻擊,但那兩顆真的太威了,之後大家都沒有在用了,大家都怕被反丟一顆.

國際法只是手段之一吧... 說到底還是誰的拳頭大講話就大聲... 要有公平公義是不可能的.

唉~ 願世界和平!
IdleBee wrote:
這種說法從何而來.....(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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