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oalaTsao wrote:不要亂凹了請問中華民...(恕刪) 紅皮書 國軍軍紀維護實施規定隨便翻都可以搞出一條可以安的罪名官 檢肅士 悔過兵 禁閉軍中事情可大可小例:甲兵物品遺失該物品出現於乙兵身上上簽呈就可以有很多型態結果會出現在乙兵身上的可能性有罪名可以安 偷竊 侵佔 拾遺未報...等等結果可以有 軍法 禁閉 禁足 在營休假 軍紀再教育 罰勤...等等
哈哈其實我比較怪還記得當時是1999年到金(我去的有點晚,1998年入伍後,新訓.後勤學校專長訓.高雄等船)一拖到了隔年(我記得好像是隔年了),農曆年前才到金。之後就過年,過年好多老鳥忙著喬回台放假,我們菜根本不用想(其實我也不想),想不到在金過年很爽,因為會刁人的學長都不在~2000年的過年則是有點老,卻更不想回台(因為知道在金很爽),所以讓大家回台後,我3月再回台~我有一位同袍好像也是防衛部來的政戰,不過時間久了有點忘記是否像你一樣掛"鳥科"(也是義務役下士)後來他是怎樣到我們連隊我也不是很清楚,他姓"連",梯數應該跟你說差不多。不知道你認不認識~
王牌不出 wrote:哈哈其實我比較怪還記...(恕刪) 跟我同梯的政戰士倒是有一個姓連,他是在金防部政一組退伍的,而我是在政三組退伍。弱弱的問一下,像我們這樣把退伍前的單位講出來,會不會被軍方以違反資安的條例起訴?還是說只要我們退伍了,在外頭講部隊的事都無所謂?
話說我也不清楚你政戰都不清楚了,我混混過日子的更不用說至於違反資安,哈哈,話說我的單位後指部運輸部現在聽說已經是廢墟了!!我剛剛提的那位連OO,他好像後來是在我們單位退的~至於為何下放到我們連隊,這個也不太清楚。不服管教罪名,哈哈,聽起來就很屌。
前兩天一個好友還跟我提到他們全家去金門四日遊現在因為幾乎看不到兵,所以聽說在一些開放參觀的軍事景點還有"聘請"人穿軍服跳砲操給觀光客看,這個真的令我無法想像想起剛到山外時還有二線戲院可以看,後來也都倒了沒兵的金門想必很孤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