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腐嚴重的中國解放軍怎麼打仗??

陳小春2525 wrote:
豪哥會容許別人替你作主把家產免費送給別人嗎?


其實豪哥大真心想要得到一張共產祖國50年許可的國土證,反正50年後他已經作古了

不過說也奇怪,這位愛大陸愛得要死的豪哥大打死不願意埋在大陸是不是擔心50年後國土證使用期限到期墳墓被開挖後屍骨被丟在路邊呀
leung2do wrote:
記得以前有個在中國和印度都有過投資經歷的台商說,中國官員雖然貪,但他拿了錢後會幫你辦事,而印度官員是既貪污又不幫辦事。
台灣其實也有點印度這種拿了錢不辦事的情況。
台灣的政治貪腐情況肯定沒中國大陸嚴重,但這不代表台灣的貪腐和官僚不是問題,恰恰相反,由於存在著嚴重的黨派利益鬥爭,許多項目經常是議而不決,然後有些廠商在這漫長的扯皮中借兩黨鬥爭從中牟利,到最後往往是錢花了不少,事卻沒辦成,而且追責起來更是困難重重,因為兩黨都不會承認是自己政策失誤造成的,總會想著栽贓對方,或者把一些純經濟議題變成政治議題,說對方是搞政治迫害。
所以,中國雖然貪腐問題很嚴重,但整個社會還是在高速前進。而台灣的貪腐雖然沒那麼嚴重,但總是在原地轉圈子,而且還自詡為“這就是民主的優勢。”(如果停滯10年,發展10年,那可以說是民主的優勢,因為整個社會在謹慎中發展;但如果一直是在停滯,那就不是民主的優勢了,是民主沒學好,走火入魔了)


用點腦袋想想吧,其實官員拿錢不敢辦事才是對的。這樣以後有錢人就沒有走後門這條路了,有錢人也就自然斷了拿錢好辦事的念頭避免了國家與社會資源越來越往有錢人集中的寡占情形出現。

這就是民主的價值,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當然對於尊駕這類習慣用錢處理而不守法的人,這是很不舒服很不方便的。有錢判生無錢判死的對岸社會其實才是尊駕想要的。

還有經濟停滯根本上與民主毫無關係也不是民主的錯,任何國家經濟發展到一定後需要產業升級時一定會出現停滯期。台灣在兩蔣時代幾次的出口替代,都有新產業誕生與舊產業消失,身處舊產業的自然感到經濟不好,但是新產業的卻因為跟上時代脈動而大發利市。兩蔣時代算是民主社會嗎?那兩蔣時代幾次出可替代中間期出現經濟停滯怪誰?怪專制嗎?



leung2do wrote:
.台灣其實也有點印度這種拿了錢不辦事的情況。.(恕刪)


現在送錢的也會怕有這種情形,所以通常會錄音或錄影存證,若官員收錢後不辦事,那就大家一起死吧!
有個檢察官近日被高院判12年就是例子,拿錢不辦事或辦事要收錢就要有會出事的心理準備,貪污罪通常會判很重。
台灣向後退 wrote:
.用點腦袋想想吧,其實官員拿錢不敢辦事才是對的。.(恕刪)


就是因為送錢被判死的人太多了,所以大家現在都學聰明了,要死也要把收錢的拉下來陪葬。
陳小春2525 wrote:
現在送錢的也會怕有這種情形,所以通常會錄音或錄影存證,若官員收錢後不辦事,那就大家一起死吧!


不要說現在,以前戒嚴時代送錢的就會存證據了,怕的就是收錢的耍賴不辦事。

所以現在貪污罪講的是有對價關係,沒有對價關係時就用其他法條來辦,這樣才能避免官員因為被誣陷收賄而被迫幫人辦事。

總之要杜絕貪污對行賄者判重罪才是對的,反而對於收賄者若無對價關係是該以背信罪處理而不是貪汙罪。
台灣向後退 wrote:
.所以現在貪污罪講的是有對價關係,沒有對價關係時就用其他法條來辦,這樣才能避免官員因為被誣陷收賄而被迫幫人辦事。.(恕刪)


政治獻金就是在閃這條貪污罪。
陳小春2525 wrote:
政治獻金就是在閃這條貪污罪


政治獻金法之所以叫陽光法案可不是叫假的,百姓可以據此清楚看清政治人物的金流,也讓行賄收賄者可以遊走的灰色地帶縮小,當然有法就有漏洞,所以也會出現像林世益、阿扁與馬國前首相納吉這種只收現金或用基金會代收的。但也因為是實體財物也就相對好抓了。

最近里長要選舉了,本里先前已敗選2任的前里長這次又要出來選,大家想想為什麼吧

還有為何大陸小朋友讀書都立志要當官?古諺云:書中自有顏如玉,書中自有黃金屋,可不是說假的
台灣向後退 wrote:
用點腦袋想想吧,其實官員拿錢不敢辦事才是對的。這樣以後有錢人就沒有走後門這條路了,有錢人也就自然斷了拿錢好辦事的念頭避免了國家與社會資源越來越往有錢人集中的寡占情形出現。


呵呵,至少在印度,拿錢不辦事的現象依然是常態。
其實也不是完全不辦事,只是辦得很少,就像電影“鹿鼎記”裡陳近南對韋小寶說的:“你讀了這些武林秘籍就是九死一生,不讀就是十死無生”。印度社會基層的官僚主義非常嚴重,它不是某個政黨在貪,而是整個公務員系統在貪,如果你想辦事,不賄賂的話就一點門都沒有,賄賂的話也許拖個半年到一年他會幫你蓋個章,也許他還是拖著,那你就只能再送錢繼續孝敬。所以在印度很多地方辦事,賄賂的話是九死一生,不賄賂的話是十死無生。
民主制度本身並不能解決貪腐問題,事實上很多民主制國家的貪腐情況比獨裁國家還嚴重,而且不管怎麼政黨輪替都無法根治。
最重要的一點是,有錢的時候,就會怕沒有命去享福,一怕死就把所有黨國都拋到腦後,打仗是別人的事! 把家人都送去歐美,留條命在就是一切的指導原則。 軍人怕死,還能打仗!

在台灣我們都是賤命一條,無處可去,只有在此一決死戰。
leung2do wrote:
.民主制度本身並不能解決貪腐問題,事實上很多民主制國家的貪腐情況比獨裁國家還嚴重,而且不管怎麼政黨輪替都無法根治。.(恕刪)


哪個民主國家貪污比獨裁國家還嚴重?
當然獨裁國家若把貪污合法化自然是比民主國家還清廉,另外台灣只能算是半民主,要全民主就只能看哪個總統願意放下自己利益選擇名留千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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