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i123 wrote:你連我們國歌都不會唱(恕刪) 會唱國歌就代表愛國?愛國愛到幫敵國說話?愛國愛到變愛敵國?愛國愛到變叛國?愛國愛到要消滅自己國家?你邏輯還真是異於常人你說你會唱中華民國國歌只抄歌詞誰不會?你怎麼能證明你真正會唱?
Lei123 wrote:你連我們國歌都不會唱(恕刪) 毛毛的國歌是哪首?義勇兵進行曲? 當然不會!我才不會明明就不是本國人只要會網搜貼上去就說會唱。如果這樣就叫會唱,然後就是那國人,只要能上網,能複製貼上的都可以自稱某國人。 這就是毛毛的邏輯。
Panchrotal wrote:那就有趣了明朝紀錄是我提的嗎?不是別人拿錯誤的明朝紀錄出來說嘴我更正他錯誤扭曲的解讀反而是我的錯連明朝都敢拿出來講?敢問你們四位是有多恨中華民國想盡辦法要讓中華民國少6平方公里領土 明清以來一直到到中華民國,從來沒有基於國際法上擁有釣魚台,要單單從一本非官方書籍裏面的記載裏提到釣魚台,就認定擁有主權,這是行不通的。況且書裏提到釣魚台的地方要如何證明就是現今的釣魚台?沒有實質統治過,從元、明、清到中華民國自古以來的官方也沒宣布過幾百海哩以外的釣魚台是屬於那些帝國的。現在就用自古以來的說法來宣稱擁有主權,那是一件很可笑的事。頂多只能說當時的人聽過或知道有那樣的一個島,知道幾百海哩外有那樣的一個島和對於該島擁有主權是完全不一樣的事。中國沿海就有幾萬個的小島,誰知你說的究竟是哪一個?不如你們中國把和俄羅斯所簽訂割讓土地的條約都歸成已過期的歴史文件,把那些曾經屬於中國的土地拿回來還比較多?原來是俄羅斯比較兇所以不敢。請問一件事,你知道國家要擁有一個地方的主權需要做哪些事嗎?尤其是土地沒有相連的島嶼。
Lei123 wrote:三民主義,吾黨所宗,(恕刪) 中華民國國歌歌詞還沒抄完抄個幾句歌詞就算是會唱中華民國國歌?就算抄完就代表有中華民國籍?就代表愛中華民國?且你到底是愛哪國??有哪個愛中華民國的人是跟你一樣是幫敵國說話?是幫敵國做大外宣?中國的宣傳員就不要再假裝台灣人了
ICQ921 wrote:明清以來一直到到中華民國,從來沒有基於國際法上擁有釣魚台 那就有趣了國際法這幾個字是18世紀末1789年才出現19世紀才有普遍共識的國際法觀念拿三百年後的規範說自己三百年前的祖先不符合很驕傲?要不要看看英法同時期的行為有沒有符合國際法
Lei123 wrote:三民主義,吾黨所宗,(恕刪) 一直無限跳針是怎樣?毛毛的國歌是哪首?義勇兵進行曲? 當然不會!我才不會明明就不是本國人只要會網搜貼上去就說會唱。如果這樣就叫會唱,然後就是那國人,只要能上網,能複製貼上的都可以自稱某國人。 這就是毛毛的邏輯。就跟你說網路上都可以找得到,你要哪一國的都可以,而且只要複製貼上就可以。但這樣就算是哪國人嗎? 好笑! 再來等阿共的肺炎沒那麼嚴重時,我如果要去非台灣免簽國,如果我白目地貼當國的國歌,然後硬說我要走本地國民通道,看我會不會被原機遣返。這種邏輯只有毛毛才會有,我當然不會這麼做。加油好嗎?
ICQ921 wrote:明清以來一直到到中華(恕刪) 外交部1863年(同治2年)湖北巡撫官修的《皇朝中外一統輿圖》,亦將釣魚臺列嶼列入中國版圖。我國大陸及臺灣中藥師均曾在釣魚臺採集石蓯蓉(又名海芙蓉,學名Statice Arbuscula),據稱可治高血壓及風溼。我國龍門工程實業公司曾僱工在島嶼附近打撈沉船及在島上拆船,因此曾在釣魚臺上建築台車道及臨時碼頭。我國政府一貫主張,釣魚臺列嶼為我國固有領土,並列舉上述史實作為佐證。其實在15世紀,現代國際法尚未真正誕生,吾人固難以尚不存在的法律原則來規範當時的行為,但即令採取較嚴格現代國際法標準,我國的主權主張亦有憑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