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ott9282001 wrote:
科長說::第一年讓你戶籍地或是台灣單位爽爽過,第二年開始跟外島的軍官輪調,當然運氣好的剛好不用。
...(恕刪)
其實當軍官,第二年再去外島就不怎麼難過了,只要第一年有好好學。
最慘的是士官及士兵,下部隊就去外島,已經很菜了,還去戰地,不過還不是有千萬左右的台灣人從金門、馬祖退伍。
tracer1000 wrote:
大家都想吹冷氣坐辦公室當白領,白領滿街都是的結果就是都兩萬多的白領一大堆...
為何外國一個公車司機年薪可以兩百四十萬臺幣, 一個黑手時薪3000臺幣, 澳洲一個屠夫一週就賺兩萬多台幣,美國一個士兵起薪年薪兩百多萬臺幣
因為人家的職業沒高低貴賤之分,付出勞力跟付出智力的代價不應該是天差地別的!!
心態上比臺灣人要健康得多,不會覺得你當軍人當黑手就沒出息...
(恕刪)
你猜我是誰 wrote:
就和結婚一樣,婚後才發現雙方都是騙子及爛人,但只要不超過到一個無法忍受的地步,是不會離婚。
簽短期的志願役幾年就到期,到時可決定要不要繼續簽下去。


scott9282001 wrote:
你以為每一位官預都好好學?
拜託,簽下去大部分都只想爽爽過,學東西?還沒能力學起來。
你學不起來,時間到了還是照樣推你出去。國軍誰理你。反正是你去被連長或是單位主官狗幹。又不是軍校教官或是招募官。
來到外島,每一個官預都被幹暴。大約過了幾個月後,不是學好了。是已經被幹到麻痺,皮皮了。大家一起混擺爛了。...(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