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營區來的嚴重?
如果發現洪竄改測驗成績,難道不能開評議會嗎?
以下是陸海空軍懲罰法
第 8 條
陸海空軍現役軍人應受懲罰之過犯如左:
一、冒犯長官或肆意詆毀者。
二、言行不檢,有損軍譽者。
三、性情粗暴或態度傲慢,不遵約束者。
四、挑撥離間或匿名中傷者。
五、擅用民力或民物,情節輕微者。
六、薦舉不當或未履行保證責任者。
七、毆人而未成傷者。
八、領導無方,管訓失當者。
九、怠忽職責或託故圖免勤務者。<=============
一○、辦理公務,不遵法令程序者。
一一、侵越權限或處理失當者。
一二、誤解命令或誤傳命令,情節輕微者。
一三、保管公物,因疏忽致有損失者。
一四、購買、收藏、搬運或發給公物有誤者。
一五、操縱機械不慎,因而失事,情節輕微者。
一六、干預外事,跡近招搖者。
一七、不守規定秩序或時間者。
一八、違背信約者。
一九、爭功諉過或說謊欺騙者。<========================
二○、請假逾限者。
二一、違反整潔規定者。
二二、利用職權,假公濟私,情節輕微者。<==================
二三、在警戒或接戰地域外,違反保密規定,情節輕微者。
二四、儀容不整或禮節不週,有失軍人儀態者。
二五、其他有敗壞軍紀之行為者。<=========================
要悔過這兩件事情就可以找到機會送他進去了,
而且可以讓他悔過30天
為何需要等到最後再帶手機再讓他進去悔過?
如果洪是這樣頑劣分子,又沒有靠山,早就該被修理了。
怎麼有機會到最後才送去悔過?早送可以多關幾天,
而如果他的惡勢力如此龐大,強大到可以竄改體育成績
可以拒絕背值星,那又怎麼最後會有這麼快速的人評會
將他送悔過?一個人在連上的地位,如何能如此快速的
從天堂墜入地獄?
試問,各位服過兵役的役男,有哪個你看到能夠作威作福的人
在該單位是人單力薄?
又有哪個再單位沒權沒勢的人改竄改體育成績?
這兩者之間存在著根本的矛盾。
這點我真的不懂,難道不是一個令人很質疑的地方嗎?
有哪位前輩可以來說明一下,這兩種矛盾的情形是可以同時存在的。
而且沒有其他情形的介入。
信不信隨你,我是不信的。
就是從入伍開始~到待退就是紅軍~可輕鬆等退伍~但是.....為什麼一樣是當兵~就是必須要待遇不同~我管你是一個月或是一天就退伍~跟在外上班一樣~你明天就要離職~今天還是要早上打卡上班~
我退伍前一天都還在背紅值星跑司令部體測!搞不懂為什麼想做這種待退就可以輕鬆!如果其他已經同單位退伍的士官出來說真的有這回事~那錯又是誰呢?
如果竄改體測成績如果跟負責成績登錄人感情好~不無可能~相信當過兵的都遇過高裝檢~連高裝檢都能有辦法沒事了....雖然現在不背值星或是竄改體測成績~都無證據........
雖然這個案件一個關禁閉害了一個有為青年~但軍中些傳統觀念真的要讓即將入伍的人自己警惕~
不要在軍中太出風頭~就算明天就要退伍~也千萬不要去享有什麼待退特權....
現在真的不管麼查都不會有真的真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