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駐美公使恫嚇武統台灣美參議員:台美應聯合軍演

總統職權
卜睿哲、包道格:川普不會執行美台軍艦互訪
美國總統川普簽署國防授權法後聲明顯示,有關考慮重啟美台軍艦互訪可行性的條款,屬於憲法賦予總統的專屬權。涉台學者卜睿哲和包道格都解讀,川普不會執行美台軍艦互訪。

美國「2018財政年度國防授權法」(NDAA FY2018)第1259條款是關於「強化美台防務關係」,國會提出7項對美國行政部門不具強制力的「國會意見」,其中受高度關注的包括:邀請台灣參與紅旗軍演及考慮重啟美、台海軍軍艦停靠的可行性與可能性。

川普在聲明中特別提到,包括第1259條在內,共11個附帶條款,可能涉及主導美國對外軍事及外交事務上的立場,一些「特定案例」還指導國際外交事務的進行;行政部門看待這些條款,要能與總統作為三軍統帥、享有憲法賦予的專屬權一致,而總統作為國家在外交事務上的唯一代表,將決定對哪些外國主權國家的相關條款予以執行承認,進行美國的外交事務。

這是否意味著川普政府不考慮執行讓美台軍艦互訪停靠?前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處長包道格(Douglas Paal)回覆中央社記者詢問時指出,川普的聲明正反映他的預期。

包道格在前總統雷根及老布希時代曾任職於白宮國安會,深諳美國行政部門與立法部門的運作協調,他說,對美國行政部門而言,當然會小心謹慎看待國防授權法中相關立法的言詞規勸(exhortations),而行政部門才是外交事務的主事者,這是美國憲法賦予總統的專屬權。

就這方面來說,他認為,行政部門在考量立法部門送來法案中的倡議時,還要對美國的外交政策有整體考量,「這包括(對)中國(的政策)在內」,而美國很久前就同意要終止與台灣的官方關係,維持實質聯繫。

前美國在台協會主席卜睿哲(Richard Bush)也告訴中央社記者,他預期川普會有這樣的聲明。

卜睿哲說,美台軍艦互訪停靠是這項法案中最敏感的議題,而法案附帶決議本來就是「國會意見」(sense of Congress),沒有強制要求川普必須執行。

人正在台灣的傳統基金會亞洲研究中心主任羅曼(Walter Lohman)則透過電子郵件告訴中央社記者,川普的聲明不一定就代表他不會執行國會建議,白宮的聲明是表示「身為美國總統,這得由他(川普)來做決定」,任何一位總統都會這麼說,而重要的是,國會意見必須被聽見。

羅曼指出,這是國會表達在美台關係上的政治共識,總統必須銘記在心。
打嘴砲 練身體
台湾向后退 wrote:
来自合肥的呀,果然是...(恕刪)
呵呵,我反正没压力,急得都是独派和zz觉青。嘛,连爱电都出来我无话可说。我什么不说就一句,反正你们有爱电。
黑夜有雨 wrote:
至于英文与中文还不同意思这种笑话就别提了。两个语言版本是作为相关解释的对应,都需要双方签字确认的。名嘴脑补的这种说法就别忽悠自己了。

wrote:
这也是为什么ATI在官网上放上四个法律文件来阐述自己的法律来源。

真是狠狠打了名嘴的臉
美國人真壞忽悠台灣人

美國在台協會主席薄瑞光 媒體圓桌會議 2009年11月24日
美國對台灣地位的立場,包含在美國與中國從1972年到1979年簽署的《聯合公報》之中,在公報中聲明了美國「認知中國的立場,即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這也是美國最後一次對於台灣的地位發表聲明。
過去三十七年來,美國明白表示「認知」不代表認可、不代表接受,除了「認知」以外不代表任何意義。
美國議員邀台灣參加軍演

怎不見邀中國來參加軍演
記得要參加有兩悽登陸.三軍聯合作戰的高級版本

而不是在那邊自hi的版本

還是中國海空軍戰力已把美軍幹掉,以經不須要參加美國聯軍的軍演了
dfxldm wrote:
呵呵,我反正没压力,...(恕刪)


你吃飽上工啦~

剛剛同業的說,加油繼續辯論

中國夢靠你了!!
這樓來統戰的小粉紅們又要暴動了\
乖乖
你們都能來逛街了
美軍為啥不能來停??
又要掃玻璃了嗎??
0分!!!
台灣向後退 wrote:
是喔,你何時可以代表美國政府?臺灣關係法因為是美國國內法所以解釋權是美國。
台灣是外國政府嗎?那就是兩國論了喔。那你是兩國論支持者喔。給你
中國外交界目前努力的方向,就是希望美國廢止臺灣關係法,也為此與美方多方談判但美國都不理睬。
中美建交三公報不過是政策宣示,不具法律約束力,臺灣關係法是經國會通過美國總統簽署的法律,誰輕誰重,還看不出來嗎。
目前地球上的各主要民主國家的一中政策都是跟隨美國的一中政策,不是跟隨老共的一中原則。
至於美國眼中真正的台灣,建議去看所謂"保台意見書"。
而在解密文件中,中美建交過程,美方可是多方迴避台灣定位問題,對於中共要求都是用理解、認知等文字。
還有中美建交三公報,英文版代表美方立場,因為美國母語是英文。中文版則是中方立場。
在大陸人士認為建交公報美國承認北京政府是中國唯一的合法政府,其英文為"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recognizes the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s the sole legal Government of China.",但是這個China偏偏沒有包括台灣,因為上海公報內Taiwan與China就是分開處理的。
而在在817公報,北京政府則是對美方承諾"和平解決台灣問題",也因此更確立了China一直以來都沒有台灣主權。

臺灣關係法是不是國內法你自己去查美國的法律資料庫就知道
台灣在美國官方既不是國家更不是外國政府,是叫地區或者政治實體
所以台灣沒有美國大使也沒有美國大使館
跟政治實體的關係無法適用國際法只能用國內法,OK?
美中的三個公報是雙方領導人都有正式簽屬適用國際法文件
跟台灣關係法適用國內法沒守誰輕誰重的問題
兩個都是美國政府跟美國總統要依循的事項
再來講一中政策跟一中原則
你能找出"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recognizes the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s the sole legal Government of China."很好
但你是不是漏掉了"The Governm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acknowledges the Chinese position that there is but one China and Taiwan is part of China"
美國認知中國的立場"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耶
所以法理上要去咬文嚼自台灣並沒太大好處

再重申
臺灣關係法,美國的立場可以"嚴重關切"也應該"維持能力"
臺灣關係法,美國沒有可以"共同防禦"更找不到"介入中止"
美國的宣戰權在國會,但區域軍事行動卻是授權給美國總統的
美國總統對於區域用兵完全可以決定要不要幹,何時來幹,其他人少來廢話
美國時間12日中午12時,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正式簽署《2018財政年度國防授權法》(2018 National Defense Authorization Act, FY2018 NDAA),身旁陪同的還有國防部長馬蒂斯(Jim Mattis)與美軍參謀首長聯席會議主席鄧福德(Joseph Dunford)。

根據此法,美國準備讓軍售台灣「正常化(normalization)」,同時明文規定每隔180天,必須針對台灣面臨的安全威脅、台美雙方的軍事合作現狀提出相關報告。

另外,美國「國會意見(sense of Congress)」中也列入兩項不具強制力的措施,包括了美方邀請台灣參與於美國舉辦的多國空軍聯合軍演(紅旗軍演),以及美艦停靠台灣港口

哇,這下台美軍事合作更加緊密

就拉板凳坐第一排
看美軍停靠台灣時
中國敢不敢打摟




薏仁沙 wrote:
另外,美國「國會意見(sense of Congress)」中也列入兩項不具強制力的措施,包括了美方邀請台灣參與於美國舉辦的多國空軍聯合軍演(紅旗軍演),以及美艦停靠台灣港口

不具強制力的東西就算了吧
金小胖還抱著原子彈在跳上跳下沒解決咧

豪哥大 wrote:
金小胖還抱著原子彈在跳上跳下沒解決咧


原子彈???
豪小大還活在二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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