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wu0541 wrote:這就是為何美國不但自台灣撤軍 , 而且還宣布廢除中美共同防禦條約的原因呀 .... 你們雙方建交了,怎麼還可以用共同防禦這麼衝突的字眼呢?當然要換個招牌啦!例如【臺灣關係法】,之後再進一步【臺灣旅行法】,最新的是【亞洲再保證倡議法】。這都是美國的國內法,位階比條約高很多
miaomiaoZeta wrote:您這頁是用 Google 翻譯的吧!! AIT 寫的是「認知」而非承認,還特別括起來。認知中國的立場就代表美國立場??美國立場到底是啥好像也沒說清楚。當然啦,中國把美國也統一下,那可能就會立場一致囉。...(恕刪) 美國這個國家,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難怪中華民國在1971年北美國出賣了,現在還在相信美國。你不知道AIT 寫的「認知」是在"安慰"我們嗎?acknowledging在翻譯上一樣有承認意義,而且AIT偏向"民間組織團體機構",而www.state.gov卻是不折不扣的政府單位,acknowledging可沒用括號括起來。
piwu0541 wrote:美國說得很清楚 , 不會挑戰台灣是中國一部分這個立場呀 ! 當然囉!中國政府又不歸美國管~要怎麼想怎麼做是你的自由,美國不想也不能改變你不是嗎?piwu0541 wrote:這就是為何美國不但自台灣撤軍 , 而且還宣布廢除中美共同防禦條約的原因呀 .... 賣賣武器還能賺賺錢,她認為是威脅,危及美國利益就教訓你,需要啥條約啊!美國鴨霸也不是一天兩天啊。
Funnyshow wrote:為什麼台北故宮的古文物不是中華民國的? 那麼"不當黨產會"扣押沒收的國民黨黨產,為什麼不是國民黨的?現在的執政黨口口聲稱"轉型正義",偷來的、搶來的、不公不義的,通通要歸還,台北故宮的古文物都是中華民國從大陸偷運過來的,依照現在的執政黨做法本來就應該歸還對岸才對,更何況執政黨認為兩岸毫無關係,臺灣要中國古文物做什麼?
miaomiaoZeta wrote:賣賣武器還能賺賺錢,她認為是威脅,危及美國利益就教訓你...(恕刪) 美國只敢教訓那些小型國家啦 ~~ 你看看俄羅斯吞併克里米亞 美國也只敢嚷嚷抗議而已囉 ~~ 至於中國GDP是俄羅斯8倍 , 軍費則是3倍 ... 你認為美國會教訓啥 ??
ykd521 wrote:美國這個國家,見人...(恕刪) 外交條文上 法律條文上 本來就是這樣,不懂的人認為很扯,事實上每個國家都是這樣。你認為那個字有兩種解釋,那有什麼奇怪,解釋權本來就在他們身上。他們認為有這個必要的話,必然用一個模糊的字去寫下來。如果雙方不同意那就逐字檢討。這就是外交上的模糊地帶。你有看過法律條文 憲法條文 寫的明明白白的嗎?怎麼可能。外交上怎麼模糊,台灣關係法卻是清清楚楚的再給美國總統一個模糊空間。中國又能怎麼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