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認為OAA必須被執行 據此宣稱"跳票"
那麼NDAA同樣是國會通過 總統簽字的法律 怎不是必須被執行的法律?
兩個法律並沒有上下隸屬關係 是分開獨立關係~
既然在NDAA裡有:
2023~2027年度裡 提供100億無償軍援 每年不超過20億
那麼 這就是美國政府必須執行的事~

美國國會跟政府 就算借債也要執行上面的條款
不然你就不要列在法律條文裡 OK?
沒有人可以逼美國國會議員 要列出上述條款 台灣根本不可能
那麼 表示這宗無償軍援 是美國"兩黨議員"通過討論同意 認為必須執行
且美國總統也同意的
理論上一定會做 沒列在OAA裡 新聞裡也說了 因為兩黨對預算來源與方式有歧見
且這筆錢並不是小數字 美國的援外FMF也有上限 要不要再擴增也在討論中
所以先不編在OAA裡 反正只要2023年度能再通過其他預算 把它編進去即可~
OAA是總預算案 如果為了一些後面可以再花時間解決的歧見卡著 那才是大問題~
要知道上述的台灣援助法案 是幾個月來兩黨議員討論出來的結果~
怎可能說不要就刷掉 如果要刷掉 根本不可能列在裡面
不打算執行的東西列在法律裡 你是在尋誰開心嗎? 你美國是法治國家 不是獨裁國家耶~
然而NDAA可不可以不執行? 當然可以~

國會後面再通過補充法案或說明 重新修改上述條文內容~~

現在是2022年~
如果要說上述NDAA的援台條款跳票~
至少也要在兩件事發生後
1. 上面說的 國會再通過法案修改條文
2. 直到2023年結束 美國國會未再通過預算或其他補償方案 滿足上面的條款~
所以現在談跳票 言之過早 如此而已~
2023年都還沒到 你就在替美國緊張? 有病嗎? 再說美國又不欠台灣
人家給不給你 是該國內政問題 你有什麼資格置評? 你是美國人嗎?

























































































